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 2021 年“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1〕51 号)要求,省局制定了《2021 年浙江省“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