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知识产权局:
《关于专利侵权行政裁决案件中代理人资格相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在现行的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中,未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的代理人资格进行限制。《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规定可委托代理人,也未对代理人资格进行限制。因此,在实际办案中不应对代理人资格进行限制。
在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中对诉讼代理人进行了相应的规定,要求代理人具有相应资格。在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中,可以鼓励当事人委托具有相关资格、熟悉有关法律的代理人进行案件的代理工作,以便于案件的公正准确办理,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批复。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