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开展全市白酒行业风险隐患专项整治
白酒产业事关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进一步督促我市白酒生产加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整体提升地产白酒质量安全水平,市局开展了全市白酒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治理白酒生产经营风险隐患。
一是生产主体“应查尽查”。以原辅料、接触材料、进货凭证、添加剂使用情况及“浙食链”系统运用情况等为重点,对辖区所有白酒生产单位生产条件开展合规性审查,整治期间,共出动检查人员750人次,检查白酒品生产企业66家次,白酒小作坊296家次,共发现并整改问题198个,主要是进货查验记录不全、产品标识标注不全等问题。
二是原辅料“应验尽验”。对白酒生产单位生产使用的原辅料开展全面查验,督促其建立健全“塑化剂”监测制度。结合日常巡查、专项整治、浙食链等工作,对辖区内白酒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贯,指导白酒生产企业导入CCP管控,如从白酒生产发酵、蒸馏等环节分析白酒控制塑化剂、甲醇、氰化物等有毒有害物质关键点等。
三是接触材料“应换尽换”。要求辖区内所有白酒生产单位全面更换非食品级塑料制品用具,并鼓励白酒生产单位使用搪瓷、陶瓷、金属材质(如不锈钢)、竹木、PET、PE或PP等材质替代非食品级接触塑料制品。检查中,发现2家白酒小作坊使用的塑料薄膜不能提供检测报告,即时要求整改并已落实到位。
四是进货凭证“应索尽索”。对农贸市场及周边散装白酒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核查:是否具备经营资质;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是否在散装白酒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有无销售产品来源不明、标识标注或进货查验记录不全、经营假冒伪劣及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散装白酒;是否存在擅自分装、勾兑散装白酒等行为。整治期间,共出动监管人员1262人次,检查农贸市场及周边散装白酒经营单位611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57个。
五是浙食链“应上尽上”。根据浙食链“应上尽上”的原则,督促白酒企业将生产销售全过程数据上传至“浙食链”系统,完善进货查验、生产过程、产品销售等记录,进一步加强数字化管控。截至2021年11月底,全市在产38家白酒企业100%完成上链,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市在产38家白酒生产企业100%完成“阳光工厂”建设。
六是违法违规行为“应处尽处”。统筹协调全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组织实施白酒专项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加大对塑化剂、甲醇、甜蜜素、糖精钠等指标的监测力度,市本级共抽检白酒426批次,不合格9批次,区县市共抽检白酒603批次,不合格20批次,不合格产品均依法予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