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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开展全市白酒行业风险隐患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22-03-18 | 信息来源: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局开展全市白酒行业风险隐患专项整治

白酒产业事关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进一步督促我市白酒生产加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整体提升地产白酒质量安全水平,市局开展了全市白酒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治理白酒生产经营风险隐患。

一是生产主体“应查尽查”。以原辅料、接触材料、进货凭证、添加剂使用情况及“浙食链”系统运用情况等为重点,对辖区所有白酒生产单位生产条件开展合规性审查,整治期间,共出动检查人员750人次,检查白酒品生产企业66家次,白酒小作坊296家次,共发现并整改问题198个,主要是进货查验记录不全、产品标识标注不全等问题。

二是原辅料“应验尽验”。对白酒生产单位生产使用的原辅料开展全面查验,督促其建立健全“塑化剂”监测制度。结合日常巡查、专项整治、浙食链等工作,对辖区内白酒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贯,指导白酒生产企业导入CCP管控,如从白酒生产发酵、蒸馏等环节分析白酒控制塑化剂、甲醇、氰化物等有毒有害物质关键点等。

三是接触材料“应换尽换”要求辖区内所有白酒生产单位全面更换非食品级塑料制品用具,并鼓励白酒生产单位使用搪瓷、陶瓷、金属材质(如不锈钢)、竹木、PET、PE或PP等材质替代非食品级接触塑料制品。检查中,发现2家白酒小作坊使用的塑料薄膜不能提供检测报告,即时要求整改并已落实到位。

四是进货凭证“应索尽索”。对农贸市场及周边散装白酒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核查是否具备经营资质;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是否在散装白酒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有无销售产品来源不明、标识标注或进货查验记录不全、经营假冒伪劣及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散装白酒;是否存在擅自分装、勾兑散装白酒等行为。整治期间,共出动监管人员1262人次,检查农贸市场及周边散装白酒经营单位611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57个。

五是浙食链“应上尽上”。根据浙食链“应上尽上”的原则,督促白酒企业将生产销售全过程数据上传至“浙食链”系统,完善进货查验、生产过程、产品销售等记录,进一步加强数字化管控。截至2021年11月底,全市在产38家白酒企业100%完成上链,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市在产38白酒生产企业100%完成“阳光工厂”建设。

六是违法违规行为“应处尽处”。统筹协调全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组织实施白酒专项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加大对塑化剂、甲醇、甜蜜素、糖精钠等指标的监测力度,市本级共抽检白酒426批次,不合格9批次,区县市共抽检白酒603批次,不合格20批次,不合格产品均依法予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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