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构成侵权的例外有哪些?
(1)依照国家许可或强制许可实施专利;
(2)由专利权人制造或经其许可制造的产品售出后,使用或销售该产品;
(3)不知道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非法制造的产品售出后,使用或销售该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
(4)根据先用权在原范围制造他人的专利产品或使用他人的专利方法。先用权,是指在专利申请日或优先日以前,另一人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该人有权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
(5)外国交通工具临时过境,为运输工具本身需要使用有关专利的,按所属国与我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依照互惠原则而不属侵权;
(6)为科学或实验使用有关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