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街道办事处:
按照《象山县专利资助管理办法》(象市监综〔2019〕34号)文件规定,决定开展2020年度县级专利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象山县专利示范企业申报条件:
(1)在本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财务上独立核算,产权清晰;
(2)企业合法经营、照章纳税,无违法行为;
(3)必须建立较完善的专利工作制度;
(4)近两年中无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
(5)企业近两年累计拥有有效专利18件以上(含有效发明
专利至少1件),或当年度企业授权专利12件以上(含发明专利1件以上),或当年度发明专利3件以上;
(6)企业专利产品销售占总销售收入40%以上。
二、材料提交和申报时间:
(1)县专利示范企业申报表;
(2)企业专利工作总结;
(3)企业近两年拥有授权专利汇总表;
(4)企业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研发投入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
网上申报:请登录象山县知识产权监测管理平台(网站www.xszscqj.com),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按申报资料要求提交,无需递交纸质件。
四、申报期限
(一)根据本通知要求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 ,逾期不再受理;
(二)截止时间:2021年9月10日。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宝良, 联系电话:0574-59122556;
2.平台技术支持热线:0574-59117777。
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