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文件电子送达常见问题解答五
5.如何确定送达日期和驳回复审期限?
商标文件电子送达日期:自文件发出(发送至商标网上申请系统)之日起满15日为送达日期。
驳回复审期限届满日为:《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文件发出(上传至商标网上申请系统)之日起15日+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