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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知识产权 就是保护创新
国际申请过程中的某些实务问题考虑(一)
发布时间:2021-10-20 | 信息来源:瓯海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收到国际检索单位报告后

收到国际检索报告以及国际单位书面意见

公布前撤回申请

提交条约第19条修改和/或非正式意见

提出国际初步审查要求和条约第34条修改

提出补充国际检索请求

等待进入国家阶段

二、公布前撤回申请

何时撤回

必须在国际公布的技术准备完成之前撤回申请

如何撤回

必需有全体申请人的签字

以最快方式提交给国际局(ePCT或者传真)

附条件撤回

如果能阻止国际公布,则撤回申请

如果不能阻止国际公布,则不撤回申请

建议使用表格PCT/IB/372提交撤回请求

国际局会以表格PCT/IB/307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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