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规范专利申请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浙市监知保〔2021〕2 号文件要求,资助对象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资助总额不得高于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经研究决定,对瓯海区2022年1月1日以后授权的发明专利补助做出如下调整:对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的补助金额由原来的2万元每件调整为不得高于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