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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征集遴选商标品牌建设优秀案例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3 | 信息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征集遴选商标品牌建设优秀案例的通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积极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推广商标品牌建设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开展商标品牌建设优秀案例征集遴选工作。为展示拱墅区商标品牌建设优秀成果,提升宣传成效,现面向全区相关部门、单位征集优秀案例,上报省市场监管局参与国家知识产权局遴选。

一、征集范围

近三年来开展商标品牌建设的典型案例,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一)政策措施类。围绕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培育知名商标品牌、促进商标品牌运用、推进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等,推动出台的政策措施和开展的重点工作及成效。(各相关单位)

(二)服务指导类。商标品牌指导站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的亮点工作与特色经验。(各品牌指导站)

(三)区域建设类。行业协会及其他相关机构创新开展商标品牌建设工作,打造产业集群品牌和区域品牌,促进经济发展的典型做法和突出成效。(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企业经营类。各类市场主体加强商标品牌管理和运用,提升产品信誉、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打造知名品牌、拓展国内外市场的具体实例,优先征集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相关案例。(各相关单位)

(五)综合创新类。不同主体围绕商标品牌综合运用,在多个方面开展融合创新,取得突出成效的案例。(各相关单位)

二、内容要求

(一)案例应围绕商标品牌建设过程中的培育、运用、保护、 管理、推广等一个或多个环节,对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解决现实 问题、取得实际效果等内容进行重点描述,体现实效性和示范性, 发挥指导借鉴作用。

(二)案例应突出质量效益导向,聚焦商标品牌的市场价值 和社会效益,体现商标品牌引领供需结构升级、促进消费、提升 企业竞争力的关键性作用。

(三)案例撰写应真实、准确、完整、简洁,内容适宜公开, 篇幅控制在3000字以内(参见附件)。

三、报送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于7月22日前将案例资料发送至邮箱:741427085@qq.com

联系人:拱墅区市场监管局 毛丹、言华 0571-88397187、88397189

 

附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征集遴选商标品牌建设优秀案例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2〕614 号)

 

 

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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