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1988 年编写的《知识产权法教程》将专利文献定义为:“专利文献是包含已经申请或被确认为发现、发明、实用新型和工业品外观设计的研究、设计、开发和试验成果的有关资料,以及保护发明人、专利所有人及工业品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注册证书持有人权利的有关资料的已出版或未出版的文件(或其摘要)的总称。”
上述概念包含的内容是:
(1)专利文献所涉及的对象是申请或批准为专利的发明创造,即“已经申请或被确认为发现、发明、实用新型和工业品外观设计的研究、设计、开发和试验成果”,而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都须经过专利局的审批。
(2)专利文献是关于申请或批准为专利的发明创造的资料。它既有关于“发现、发明、实用新型和工业品外观设计的研究、设计、开发和试验成果” 等技术性资料,又有关于“保护发明人、专利所有人及工业品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注册证书持有人权利”的法律性资料,而这些资料是在专利审批过程中产生的文件。
(3)专利文献所包含的资料有些是公开出版的,有些则仅为存档或仅供复制使用。因此,专利文献是上述各种资料及其出版物的总称。
该教程还进一步指出:“专利文献按一般的理解主要指各国专利局的正式出版物。”即专利文献主要是指实行专利制度的国家及国际专利组织在审批专利过程中产生的官方文件及其出版物的总称。
WIPO 标准ST.10 中说明:术语“专利文献”包括发明专利、植物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发明人证书、实用证书、实用新型、增补专利、增补发明人证书、增补实用证书及其所公布的申请。也就是说,按一般理解作为公开出版物的专利文献主要有:各种类型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及植物专利说明书,各种类型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及植物专利公报、文摘、索引以及有关的分类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