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阶段费用的减缴:
1.如果PCT国际申请按照行政规程的规定以下列形式提交,国际申请费按照以下数额减少:
(1) 如果使用电子方式提交PCT国际申请,且满足行政规程第7部分和附录F的要求,但以电子方式提交的说明书、权利要求和摘要未采用字符代码格式,可减缴CHF200的费用;
(2) 如果使用电子方式提交PCT国际申请,且满足行政规程第7部分和附录F的要求,若以电子方式提交的说明书、权利要求和摘要均采用字符代码格式,则可减缴CHF300的费用。
2.如果PCT国际申请的所有申请人是自然人,且所有申请人均属于国际局发布的符合费用减免条件国家清单(国际局发布的清单可从http://www.wipo.int/pct/en/fees/index.html下载)中所列国家的国民和居民,国际申请费和手续费可减缴90%。我国(包括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在此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