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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专利费减?如何办理专利费减?
发布时间:2021-10-30 | 信息来源:国知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专利收费减缴办法》,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相关专利收费:(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收入低于6万元)的个人;(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减缴标准参见2019年6月重新颁布实施的《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登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事务服务系统办理专利费减:http://cpservice.sipo.gov.cn,选择费减备案模块,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信息核对无误后,在系统直接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无需再邮寄到代办处。


主办单位: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省保护中心专利快速审查咨询电话:0571-56788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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