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详见知识产权在线通知公告栏)规定:要求地方现有资助的范围应限于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包括通过PCT及其他途径在境外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资助方式应采用授权后补助形式。资助对象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资助总额不得高于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不得资助专利年费和专利代理等中介服务费。对于弄虚作假套取专利资助的,应限期收回已拨付资金。“十四五”期间,各地方要逐步减少对专利授权的各类财政资助,在2025年以前全部取消。根据该文件精神,同时按照中共余姚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余党发【2020】51号)第37条以及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余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品牌标准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余市监综〔2021〕74号)第九项第2条规定,执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照上级政策意见执行。故将对《〈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品牌标准政策实施细则》进行修订调整,按照国知局1号文件执行,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补助将降低至单位约2000元、个人约1000元左右,同时取消专利大户补助,特此预先告知大家,望早作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