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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加强专利导航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7 | 信息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知办发运字〔2021〕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按产业领域加强专利导航是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提高创新效率,节约创新成本,加强专利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研究实行差别化的产业和区域知识产权政策,推广以产业数据、专利数据为基础的产业专利导航决策机制,为科技创新提供有效支撑,现就进一步加强专利导航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背景和意义

2013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实施专利导航试点工程的通知》,首次正式提出专利导航是以专利信息资源利用和专利分析为基础,把专利运用嵌入产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组织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引导和支撑产业实现自主可控、科学发展的探索性工作。随后国家专利导航试点工程面向企业、产业、区域全面铺开,专利导航的理念延伸到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区域布局等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2018年,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专利导航被确定为重新组建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工作职责,全面整合了专利导航试点工程、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试点工作、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工作等内容。2021年6月,用于指导规范专利导航工作的《专利导航指南》(GB/T39551-2020)系列国家标准正式实施。

开展专利导航工作,能够推动建立专利信息分析与产业运行决策深度融合、专利创造与产业创新能力高度匹配、专利布局对产业竞争地位保障有力、专利价值实现对产业运行效益支撑有效的工作机制,实现产业运行中专利制度的综合运用;有助于促进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增强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助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安全。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紧扣产业创新发展需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贯彻实施《专利导航指南》系列国家标准,强化专利导航工作支撑体系,促进专利导航成果服务应用,提高专利导航产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将专利导航工作推向深入,助力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有力支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二)主要目标。争取到2025年,专利导航项目规划设计、资源保障和成果应用进一步加强,财政投入专利导航项目管理制度措施更加完善,各地区建成一批比较成熟的专利导航服务基地,构建起特色化、规范化、实效化的专利导航服务工作体系,专利导航产业创新发展重要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三、提高专利导航组织效率,助力关键核心技术突破

(一)建立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工作对接机制。围绕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施,对接地方政府、产业集聚区、龙头企业等创新发展需求,梳理制约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部门与经济、产业等主管部门的专利导航工作对接机制。

(二)实施重点产业专利导航项目。响应地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需求,制定专利导航工作计划,组织实施重点产业专利导航项目,强化产业发展方向、产业发展定位和产业发展路径分析,指导市场主体根据分析结果调整市场布局、产品等经营策略,实现围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有效专利布局。

(三)开展重点产业专家咨询活动。立足专利导航成果的产业推广应用,在专利导航项目需求分析、信息融合分析、成果运用、绩效评价等工作环节中合理引入产业专家资源,探索创新各种务实有效的服务形式,为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专利导航提供业务指导。

四、筑牢专利导航工作基础,加强资源要素供给

(一)加强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依托企业、高校院所、服务机构等单位建设或完善本地急需的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并逐步形成专利导航服务的常态化、市场化。要指导专利代办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信息中心等公益事业单位,以支撑政府部门组织实施专利导航专项政策、支撑政府部门规划实施专利导航项目、承担政府部门专利导航业务联动机制日常工作等为主要工作职责,为推进服务基地建设做好服务。

(二)推广《专利导航指南》系列国家标准。在全社会宣传普及专利导航理念,面向相关政府部门推广区域规划、产业规划专利导航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成果运用方法,指导企事业单位在企业经营、研发活动、人才管理等创新活动中应用国家标准,引导各类主体拓展专利导航应用场景,创新专利导航分析方法。

(三)强化专利导航人才培养。紧贴本地区经济发展实际和专利导航工作需求,制定专利导航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专利导航工作培训,分类满足各类主体的个性化技能培训需求,推动构建地方专利导航人才队伍。

(四)提供专利导航服务产品。结合专利导航应用场景需求,集成数据、人才等专利导航工作资源,指导具有公益属性的机构,开发公益性专利导航工具类产品,创新促进专利导航服务效能提升的工作模式,满足专利导航服务定制化、便利化、实效化的工作需求。

五、提升专利导航服务效能,强化项目成果应用

(一)构建专利导航成果共享机制。充分利用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组织开展本地区专利导航项目成果的入库备案和评价,定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报送包括分析研究报告、成果应用材料在内的专利导航项目成果,并及时向本地区经济、产业相关部门推送支撑创新决策的专利导航成果信息。

(二)构建专利导航成果发布机制。挖掘凝练本地区专利导航工作典型案例,构建专利导航成果发布机制,面向重点产业链相关企业发布专利导航报告,促进专利导航成果的广泛利用。

(三)构建专利导航成果运用资源对接机制。针对专利布局、高价值专利培育、知识产权运营等专利导航成果运用需求,畅通专利导航成果运用所需优先审查、集中审查,快速预审、快速维权,专利权利转移转化等各类资源的对接渠道,加速专利导航成果的落地与运用。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专利导航工作的重要意义,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产业创新发展需求,完善产业专利导航政策机制,组织实施专利导航专项工程,引导建设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完善专利导航工作体系。

(二)加大资源投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与各部委、各地区加强政策资源横向协调和纵向衔接,促进专利导航与经济、产业等相关工作深度融合。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加强与本地区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相关政策、经费的配套支持,为专利导航工作提供资源保障。

(三)强化跟踪服务和考核。为便于对专利导航工作的开展进行指导,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推荐1家工作开展较好的专利导航服务基地作为工作联系点。各联系点应每年年底前向我局运用促进司报送工作总结,根据需要召开联系点会议,交流工作经验,听取工作建议,予以必要支持和指导。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每年报送本地区专利导航工作成效,定期报送专利导航项目工作成果,并及时备案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相关情况。我局将把专利导航工作任务及成效作为省、市、园区等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重要考核评价指标,并作为支撑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建设的必做任务。

七、有关要求

(一)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将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作为加强地方专利导航工作的重要抓手,做好布局规划。请于2021年年底前,向我局运用促进司备案第一批地方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同时推荐1家联系点。

(二)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于2021年7月底前报送本省专利导航工作联系人(处级)及联系方式。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1年7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运用促进司  庞志鹏  姬翔  010—62085371  62086705 电子邮箱:pangzhipeng@cnip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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