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加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建设,5月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申报材料规范(试行)》《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预审系统建设规范(试行)》等文件。
上述文件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运行管理,产业优化选择,信息系统标准化等方面,对保护中心建设管理提出进一步要求,推动保护中心服务水平、服务能力双提升。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效能,服务区域产业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更好地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