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浙江知识产权在线!
保护知识产权 就是保护创新
知识产权科普29
发布时间:2021-10-28 | 信息来源: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什么是假冒他人专利?


在非专利产品中或其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或者将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就是假冒他人专利。这种行为不但侵犯了专利权人的标记权,构成侵权行为,理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时,还可构成假冒他人专利罪。专利管理机关视其情节,责令停止冒充行为,消除影响,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主办单位: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省保护中心专利快速审查咨询电话:0571-56788309
杭州代办处专利优先审查咨询电话:0571-88917568、0571-86412160 | 技术保障电话:0571-89765202(快速审查和优先审查请打业务电话)
备案序号 浙ICP备 19046660号| 网站标识码:3300000136 |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10565号
建议使用:1440*900分辨率/IE11或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