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制造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区市场监管局)》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宁波市奉化区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宁波市奉化区制造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奉党办〔2021〕37号)文件精神,为持续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和质量品牌标准发展,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特制定本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
2021年8月16日
(《宁波市奉化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制造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区市场监管局)》详见附件,附件可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