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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8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
发布时间:2021-10-22 | 信息来源: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八、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



  (二十)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扩大知识产权领域对外开放,完善国际对话交流机制,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及相关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等国际规则和标准。积极推进与经贸相关的多双边知识产权对外谈判。建设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加强与各国知识产权审查机构合作,推动审查信息共享。打造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提升知识产权仲裁国际化水平。鼓励高水平外国机构来华开展知识产权服务。



  (二十一)构建多边和双边协调联动的国际合作网络。积极维护和发展知识产权多边合作体系,加强在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框架和多边机制中的合作。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务实合作,打造高层次合作平台,推进信息、数据资源项目合作,向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提供专利检索、审查、培训等多样化服务。加强知识产权对外工作力量。积极发挥非政府组织在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中的作用。拓展海外专利布局渠道。推动专利与国际标准制定有效结合。塑造中国商标品牌良好形象,推动地理标志互认互保,加强中国商标品牌和地理标志产品全球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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