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知识产权区块链公共存证平台(以下简称“存证平台”)目前设数据知识产权(源数据)、原创设计两类存证接口。
源数据是通过在企业本地部署节点,本地节点可在数据生产、传输、分析处理中为数据主体做基于区块链的信息鉴证,提供可信的数据生产环境、数据产生路径、产生方式方法等信息确认记录,同时把实时产生的数据原文哈希上传至数据产权存证平台,助力企业完成源数据的登记存证。
原创设计是指通过设计者的创作活动产生的具有艺术或科学性质而以一定物质形式表现出来的智力成果如实用艺术作品、工业设计产品及其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服装创意、花样图纸,并且内容不是抄袭别人的。
存证平台对用户上传的文件进行哈希计算,将结果通过区块链存储在有关公共服务机构共建的联盟链上。
浙江省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承建存证平台,并作为联盟链上参与节点,给用户存证结果颁发存证证书。
一、 存证平台注册认证
第一步:进入系统。进入“浙江知识产权在线”平台,查找“浙江省知识产权区块链公共存证平台”或输入网址https://www.zjip.org.cn,即可进入登陆页面。
第二步:申请者需要先在浙江省知识产权区块链公共存证平台完成注册;已在浙江政务网完成注册的用户无需再次注册,可直接使用政务网账号登录跳转至存证平台。
图2 源数据存证流程图
图3 数据产权存证证书样例
(参加“五新月赛、五星月晒”的企业请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获取企业实名制认证数码,免去打款认证环节)
一、存证平台利用电子证据处理技术为用户提交的电子数据进行不可篡改和不可撤销的处理。存证平台仅保证用户在存证平台服务器上传的数据在现有技术下不被篡改,存证平台不对用户上传前数据是否被篡改作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二、存证平台会根据用户选择的服务类型向用户提供相应的服务。用户理解并同意,基于用户体验、存证系统或其服务系统运营安全、系统规则要求及健康发展等综合因素,存证平台有权选择提供服务或开展合作的对象,并有权视具体情况向存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用户采取限制、中止或终止提供本服务等手段:
1、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
2、 收到投诉或举报的;
3、 存在安全隐患的;
4、违背存证系统或其运营原则,或不符合服务中心其他管理要求的;
5、存证系统认为可能侵犯本系统或第三方利益的其他行为。
存证平台有权根据上述基本原则,制定具体的违规行为的等级认定及处罚规则。
同时,存证平台有权根据用户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对违规处罚标准进行适时的调整和修改,用户有权利和义务对上述文件进行及时的访问和了解,并遵照执行。
三、存证平台可将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在通知用户该转让后,如果用户不同意存证平台的该转让,则有权停止使用本协议下服务。否则,视为用户对此予以接受。
四、在适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存证平台不对与存证系统的服务条款有关或由存证系统服务条款引起的任何间接的、惩罚性的、特殊的、派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五、存证平台有权对本服务条款及相应的服务规则内容进行变更,并以网页公告、电子邮件、站内信、短信等方式予以公告或通知;若用户在本服务条款内容变更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表示用户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六、用户理解并同意,若存证平台自行发现或根据相关部门的信息、权利人的投诉等发现用户可能存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情形的,存证平台有权根据一般人的认识自行进行独立判断,以认定用户是否存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若存证平台经过判断认为用户存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情形的,存证平台有权随时单方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用户立即删除、修改相关内容;
2、直接删除、屏蔽相关内容或断开链接等;
3、限制、中止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对用户的部分服务进行下线并收回相关资源、对用户存证系统账户进行操作限制、对用户名下的全部应用或任何一款应用采取封闭新用户入口、限制老用户登录等措施等);
4、追究用户的法律责任;
5、将用户的行为对外予以公告;
6、其他服务中心认为适合的处理措施。
七、服务的中止或终止
1、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中止或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的,存证平台有权随时中止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服务。
2、由于用户违反本协议约定,存证平台依约终止向用户提供本服务后,如用户后续再直接或间接,或以他人名义注册使用本服务的,服务中心有权直接单方面中止或终止提供本服务。
3、如本协议或本服务因为任何原因终止的,对于用户的账号中的全部数据或用户因使用本服务而存储在存证平台服务器中的数据等任何信息,存证平台有权将该等信息删除或进行匿名化处理,包括服务终止前用户尚未完成的任何数据。
4、如本协议或本服务因为任何原因终止的,用户应自行处理好关于数据等信息的备份以及与用户的用户之间的相关事项等,由此造成服务中心损失的,用户应负责全额赔偿。
一、电子数据生成时间源
浙江省知识产权区块链公共存证平台数据存证接口每10秒与NTP国家授时中心服务器进行同步,时间来源具备权威性。
二、电子数据固定
采取数字签名、时间戳、电子数据摘要、区块链等技术手段进行固定,确保电子数据真实不可篡改。
三、电子数据传输
1、传输机密性
u 使用HTTPS协议传输信息,确保数据机密性;
u 加密算法支持国产密码算法;
u 密钥协商、密钥保护手段安全。
2、传输完整性
使用电子摘要密码技术确保数据完整性,采用HASH值存储数据,并使用SHA-256对数据进行加密。
3、传输设备的安全保障能力
u 电子数据传输设备满足电子数据传输要求的安全功能、并且已正确启用和配置相关功能。
u 制定了《安全事件管理规定》、《运行维护管理规定》、《账号、口令及权限管理规定》等制度规范,保障此范围内功能的条款。
u 通过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的测评,按照三级的建设要求,传输设备满足电子数据传输要求的安全功能、并且开启相应的安全策略。
四、电子数据存储
1、存储可靠性
u 数据库采用阿里云RDS企业版,自带多地备份;
u 每次版本升级,数据库离线备份;
u 数据库每两天备份一次,备份数据存留7天;
u 每月一次将重要数据和数据结构备份到服务器。
2、不可篡改
采用了电子数据摘要、区块链技术确保数据不可篡改,或者数据修改后能被发现。
3、安全管理
具备健全的信息安全保护制度、内部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流程制度执行的相关记录。
4、敏感信息过滤
u 用户信息是脱敏存储的;
u 用户密码是密文传输。
5、数据规范性
数字摘要对应的数据原文信息,有明确的主体、时间(存证时间、上链时间)以及相关附属信息(日志、数字摘要等)。
6、日志信息
日志信息集中存储在ELK系统中,具体包括服务器监控、服务器系统日志、以及业务日志。
(一)试运行期间,只针对法人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用户”),经存证接口注册认证,进行源数据存证。
(二)企业在数据产权平台存证数据,若涉及个人数据使用时,应征得用户明确授权同意对用户相关数据进行授权和使用,并向用户明确告知数据采集的内容、范围和权属,用户对此表示明确同意。个人数据,是指载有可识别特定自然人信息的数据,不包括匿名化等手段脱敏处理后的数据。
(三)企业在数据产权平台存证数据不应包含敏感个人数据。敏感个人数据是指一旦泄露、非法提供或者滥用,可能导致自然人受到歧视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危害的个人数据,具体范围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
(四)为防控信息泄露风险,数据存证接口要求企业上传存证的所有数据都需要企业自身进行合规脱敏处理,脱敏处理后哈希上传到存证平台。
(五)用户在存证系统上传的数据需要符合存证系统的相关规则,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存证:
1、文件不得以任何压缩包(例如zip、rar等格式)格式上传;
2、每次存证文件大小总和不得超过50M。
(六)用户保证在存证系统上传的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合法,不得利用存证系统存证服务从事下列行为,否则存证系统有权随时单方限制、中止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服务: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
2、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
3、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
4、涉及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低俗的信息;
5、涉及博彩有奖、赌博游戏;
6、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
7、实施欺诈、虚伪不实或误导行为,或实施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等任何合法权益的行为;
8、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
9、违反与存证系统网络相联通之网络、设备或服务的操作规定;
10、实施违法或未授权之接取、盗用、干扰或监测;
11、经存证平台合理判断,发生与上述行为性质相同或产生如上类似风险的其他情况的。
(七)用户需保证,存储、上传到本系统中的数据,为依法收集、获取或产生的数据,不会也不曾以任何方式侵犯任何个人或实体的合法权利。
(八)用户保证其有权使用本系统对前述数据进行存储、上传、分析和分发等任何处理,且前述处理活动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任何违法、侵权或违反其与第三方的合同约定的情形,不会将数据用于违法违规目的。
(九)因用户的数据产生、收集、处理、使用、储存、读取等任何相关事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况而造成的全部结果及责任均由用户自行承担,并且存证平台有权随时全部或部分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本系统。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或承担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
(十)用户在使用存证系统服务期间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不得实施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不得利用存证系统服务从事侵犯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活动。用户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存证平台不对用户使用存证系统服务的违法或违约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二、办理方式
平台网址:https://www.zjip.org.cn
在线申请下载表单和相关材料模板,盖章签字后上传至线上平台并提交申请。
附件1.浙江省知识产权区块链公共存证平台数据存证资格申请表
附件2.浙江省知识产权区块链公共存证平台存证承诺函
附件1
浙江省知识产权区块链公共存证平台数据存证资格申请表
单位 名称 | 中文 | |||
英文 | ||||
机构情况 | £ 政府机关 £ 事业单位 £ 企业 £ 社会团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联系人 | 电子邮箱 | |||
手机号码 | 座机号码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单位介绍 (单位成立时间、主要产品与服务、运行情况、官网) | ||||
数据生产收集能力介绍 (数据内容、数据产生数量与质量情况) | ||||
数据相关知识产权情况 (列举主要的软著与专利) | ||||
数据安全管理能力 (平台安全资质、权威机构测评报告、信息系统等级保护信息等) | ||||
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2
承诺函
我单位承诺在遵纪守法、规范审慎的前提下进行浙江省知识产权区块链公共存证平台上的数据产权存证操作,并遵守如下规定:
1、单位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专业监管部门的要求,相关业务符合经营范围,并拥有合法资质认证。
2、单位承诺提交平台存证的数据来源是合法合规的,不存在冒用、盗用、滥用用户信息的行为,亦不存在违法违规使用、披露、买卖或采集用户信息的行为。
3、单位承诺提交平台存证的数据在上传前已脱敏处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并不包括个人隐私及涉及国家安全内容;并基于此通过合法处理形成数据产品和服务。
4、单位承诺提交平台存证的数据遵循自愿、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
5、单位承诺提交平台存证的全部数据具备真实性(包含样例数据),保证提供给各方的数据完全一致,不存在二次编辑、加量、纂改等情形。
6、单位承诺提交平台存证的数据不存在以下情况: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违反国家规定新闻和宣传要求;
(3)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信息;
(4)涉及封建迷信和/或淫秽、淫秽、低俗信息;
(5)涉及博彩有奖、赌博游戏;
(6)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
(7)实施违规、虚伪不实或误导,及危害任何合法权益;
(8)危害互联网安全运行;
(9)违反与存证接口网络相联通之网络、设备或服务的操作规定,实施未授权的接取、盗用、干扰或监控;
(10)经存证接口合理判断,用户所发生的与上述行为性质相同或产生如上类似的其他情形。
7、单位承诺提交平台存证的数据内容没有和任何第三方存在合作协议关系或者使用纠纷。
8、单位如有违反本承诺函项下内容,由此所导致的一切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均由我单位独立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咨询途径
孟 君1865812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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