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算2020年11月至12月期间原下城区级发明专利资助的通知
区有关企业、单位、个人:
根据《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下政函〔2018〕28号)和《关于若干科技扶持政策的实施细则》(下科字〔2018〕17号)文件精神,现开展原下城区2020年11月至12月期间区级发明专利资助的清算工作。
一、资助对象
1、在我区注册或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组织(原下城区辖区范围内纳税并且财政收入级次在我区的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
2、户籍在杭州市原下城区,且授权专利证书记载的权利人地址在原下城区的自然人。
3、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有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不得参与资助申领。
二、资助范围和金额
根据《关于若干科技扶持政策的实施细则》(下科字〔2018〕17号)中的第一条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进行相关资助(本次涉及资助项目为国内外发明专利)。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
采用线下受理的方式,受理时间为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4月5日。请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提交材料均需盖公章)
1、2020年11月至12月期间区级发明专利申报表(原下城区)(附件1);
2、专利权人为企业的,提供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企业公章;专利权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盖章;专利权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即可。个人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发明专利授权日在2020年1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之间的专利证书复印件及专利清单。
4、收款收据(附件2)填写说明
收据抬头: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金额:依照表格数据填写
款项内容:原下城区级发明专利资助
五、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915办公室
地址: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3、915)
咨询办理:唐华丽、袁殷婷 0571-85386728
附件1:2020年11月至12月期间区级发明专利申报表(原下城区)
附件2:收款收据
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