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细则4、12、20、48、51之二、55和82之三的修改,以及新的细则20.5之二和40之二
明确了不仅遗漏项目和部分可以援引加入,在错误提交项目或部分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援引加入正确的项目或部分,如果其包含在在先申请中的话
在援引加入不成功或者不适用的情况下,提供新的法律依据允许将错误提交的项目或部分替换为正确的项目或部分(可能影响国际申请日)
适用于2020年7月1日或之后提交的任何国际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