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浙江知识产权在线!
返回首页
|
|
知识产权之家
|
退出
|
后台管理
一窗口统办
一平台交易
一链条保护
一站式管理
一体化服务
进入老年模式
退出老年模式
专利
商标
著作权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地理标志
植物新品种
商业秘密
其他
保护知识产权
就是保护创新
首页
/
一体化服务
/
通知公告
学法专题8:《民法通则》第五章第三节
发布时间:2021-10-25 | 信息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管局
https://zscqyjs.zjamr.zj.gov.cn/api/othing/cms/mynews/54abbecbca644136bfb44053bdd36bf8.html
上一篇:学法专题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2018修正)
下一篇:“专精特新”小巨人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主办单位: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省保护中心专利快速审查咨询电话:0571-56788309
杭州代办处专利优先审查咨询电话:0571-88917568、0571-86412160
|
技术保障电话:0571-89765202(快速审查和优先审查请打业务电话)
备案序号 浙ICP备 19046660号
|
网站标识码:3300000136
|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10565号
建议使用:1440*900分辨率/IE11或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