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2年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浙市监财〔2021〕8号)文件精神,由我局代发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补助资金。现核实561项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补助共计157.08万元符合补助要求,现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7天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当以真实身份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我局按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护,并对异议情况进行核查。
联系电话:88060320,88060321
附件:2020年7月-2020年12月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补助清单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