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利权人、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高水平建设科技创新强市的政策意见>的通知》(诸政办发〔2021〕56号)、《关于印发<关于高水平建设科技创新强市的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诸科〔2021〕28号)等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个人给予知识产权奖励,现通知如下:
一、奖励项目(详见附件通知)
(十一)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含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发明专利大户)奖励
二、申报流程
(一)审核流程
1.自填:各专利权人、有关企事业单位详细填写《申报表》,提供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签字并盖上企业章、银行支行章等。
2.初审:《奖励申报表》报属地镇乡(街道)初审,须镇乡(街道)经办人、分管负责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3.核审:经镇乡(街道)初审后,报诸暨市市场监管局审核。
(二)受理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X月X日(工作日)。
(三)申报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诸暨市暨东路70号报业大楼1706室。
联系人:诸暨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 顾文彬,87588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