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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13年的“余记精粉世家”为何更名?
发布时间:2021-10-31 | 信息来源:http://www.iprchn.com/cipnews/news_content.aspx?newsId=130662

经营13年的“余记精粉世家”为何更名?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21/8/25 15:26:00

姚立辉 制图

 

  24小时营业,仅此一家,别无分店……位于武汉市江汉区马场角路的“余记精粉世家”凭借独特的经营方式成为网红打卡地。近日,这家开了13年的店铺更名为“余艳梅拌面世家”。从店外摆放的告知书可以看到,2011年入驻大众点评的“余记精粉世家”也已经下架。一时间,这一事件在武汉引起不小轰动。告知书中提及招牌因与王某等的商标争议被迫更名。王某是何许人?余艳梅又为何与他多次“短兵相接”?昔日恋人为何会在生意上分道扬镳,而且还为了商标问题展开激烈的纷争?事件背后提升商标保护意识和优化品牌战略布局的话题再次引起关注。


  商标“易主”之争


  记者了解到,余艳梅在告知书中提及的王某名叫王丛兴,目前是武汉精粉世家商贸有限公司的股东。法院以往判决载明,二人自2003年交往,原系男女朋友关系。余记面馆成立于2012年,经营者为余艳梅。2010年5月20日,二人签订合伙经营协议,约定共同出资40万元,余艳梅负责余记面馆的经营,王丛兴负责协调外部关系和人员管理。


  随后几年,二人用心经营,生意如火如荼。但好景不长,2017年1月5日,二人产生矛盾,后经调解签订调解协议书,约定由余艳梅给予王丛兴生活等费用90万元,王丛兴不再干扰余记面馆的正常经营,余艳梅后来履行了给付义务。


  然而,故事并未因此剧终,而是围绕一件“余记精粉世家”商标形成了新的故事线。


  2015年12月,两人还未“散伙”,王丛兴在取得余艳梅同意后,以余艳梅名义提交了第18615509号“余记精粉世家”商标(下称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2017年1月21日被核准注册使用在住所代理(旅馆、供膳寄宿处)等第43类服务上。2017年,王丛兴未经余艳梅同意,以余艳梅名义委托一家公司代办“余记精粉世家”商标转让手续,最终将“余记精粉世家”转让至其名下。


  2017年11月29日,余艳梅办理诉争商标的续展业务时,发现诉争商标已登记在王丛兴名下,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存档的移转注册商标申请书、商标代理委托书上的签名并非余艳梅本人签名,遂向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王丛兴将诉争商标由余艳梅名下转让至其名下的行为无效,王丛兴须将诉争商标返还给余艳梅,并于判决生效后立即办理诉争商标转让手续。


  王丛兴对此不服,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法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事情本该到此告一段落,岂料另一个伏笔已经埋下。


  商标近似之辩


  余艳梅在更名告知书中指出,二人争夺诉争商标所有权时,王丛兴联合武汉金哪吒食品有限公司、武汉远航生态渔业有限公司(下称远航渔业公司)从广西某公司处购买了“精粉世家”商标,并以远航渔业公司名义针对诉争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远航渔业公司主张,诉争商标是对其在先注册的第11464826号“精粉世家”商标(下称引证商标一)及在先使用的第26449236号“精粉世家”商标(下称引证商标二)、第33706347号“精粉世家”商标(下称引证商标三)的恶意抢注。同时,余艳梅具有主观恶意,诉争商标与3件引证商标同时在市场上进行使用,极易导致消费者对服务来源及提供者产生混淆、误认。


  据了解,引证商标一于2012年9月7日提交注册申请,2014年2月14日被核准注册使用在餐馆、会议室出租等第43类服务上,2019年6月27日由武汉金哪吒食品有限公司转让予远航渔业公司。由于引证商标二、引证商标三的申请日期均晚于诉争商标,不能成为诉争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


  那么,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一是否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理认为,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一核定使用服务在服务对象、服务场所、销售渠道等方面相近,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诉争商标完整包含引证商标一,在上述服务上共存于市场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是来自同一主体的系列商标或存在某种特定关联,从而产生误认,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2020年5月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对诉争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余艳梅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未能获得支持后,继而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仍未获得支持。今年4月2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诉争商标无效。


  时隔数月后,余艳梅被迫更换店铺招牌,在大众点评上以新的商家名称上线,邀请消费者在新店下单、点评。对于余艳梅的做法,王丛兴向媒体表示:“没有人和公司逼迫她更换,我们觉得很奇怪,她这次举动更像一次炒作。”


  “餐饮品牌的口碑多靠口口相传,招牌是新的,味道一如从前,早已深入人心。”对于新挂牌的“余艳梅拌面世家”来说,虽然得到不少消费者力挺,但余艳梅在商标纠纷中的失利,说明了商标的重要性。“无论是餐饮品牌,还是其他类品牌,品牌打造不易,十余年的积累,让品牌不断升值,但频繁应对商标诉讼、更换招牌,对客流及外卖订单量是否会造成影响,还需要交给时间和销售数据证明。”上海百一慧智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少兰表示,这一案件再次给企业经营者提了个醒:商标不仅要尽早布局,还应科学管理、及时保护,否则事后因商标问题而更名的背后可能会是“脱粉”和“掉价”。(本报实习记者 王 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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