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利权人: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行〔2021〕63号)和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浙市监财〔2021〕8号)文件精神,决定发放2022年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共有561件发明专利符合资助条件,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发放清单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