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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 2021 年度 浙江省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2 | 信息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由在我省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报, - 1 -企业具有稳定的研发人员和研发投入,技术创新能力强、知识产 权管理规范,拥有与主营产品关联性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 15 件。 2.鼓励申报单位与省内有关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和高校科 研机构深化合作,共同推进导航项目实施。同一省级单位自荐项 目数不超过 2 项。 3.本次省专利导航项目优先支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省雄 鹰企业和知识产权联盟行业龙头发起企业。 4.本次省专利导航项目重点倾斜数字经济、低碳经济、高端装 备制造、生命健康、新材料等省重点发展领域引进国千省千人才 的科技型或准备上市企业。 二、项目申报 申 报 单 位 需 登 录 浙 江 知 识 产 权 在 线 ( 网 址 http://zscq.zjamr.zj.gov.cn/login.html),新用户选择用户注册,根据 注册说明完成注册;老用户直接登录。如有问题,请直接联系技 术服务电话咨询,电话:0571-85786269申报单位在线填写“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见 附件 1),并参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 目 实 施 导 则 ( 暂 行 ) 》 和 《 专 利 导 航 指 南 GB/T39551.1/4/5/6/7-2020)》要求进行填报。 完成填报后,申报单位在线打印申报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8 31 日前向所在地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申报材 料电子件和纸件(一式 10 份);受理项目的县(市、区)市场监 督管理局应及时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审核,于 9 5 日前推荐上报 - 2 -至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全市项目进 行统一汇总,并择优推荐(推荐名额见附件 2),省级有关单位经 主管部门同意后,均应于 9 10 日前将汇总项目(汇总表见附件 3) 上报至省局。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级主管部门应于 9 5 日前、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于 9 10 日前在线完成审核推荐工 作。不得推荐曾承担省专利导航项目未及时申请验收的企业或机 构。各审核推荐单位登录密码另行通知。 三、立项与组织实施 省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和 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实施合同,并提出实施指导意见。项目 严格按照《专利导航指南(GB/T39551.1/4/5/6/7-2020)》有关要求 组织实施,实施时间从立项次日起计算,执行期限为 1 年。 省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沈方英,联系电话:0571-89767036附件:1.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 2.专利导航项目推荐名额 3.专利导航项目汇总表

主办单位: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省保护中心专利快速审查咨询电话:0571-56788309
杭州代办处专利优先审查咨询电话:0571-88917568、0571-86412160 | 技术保障电话:0571-89765202(快速审查和优先审查请打业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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