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杭州、宁波两地分别设立知识产权法庭。其中,杭州知识产权法庭跨区管辖杭州市、嘉兴市、湖州市、金华市、衢州市、丽水市6市,宁波知识产权法庭这跨区管辖宁波市、温州市、绍兴市、台州市、舟山市5市。
杭州知识产权法庭和宁波知识产权法庭在各自跨区管辖范围内,对有关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诉讼标的额为800万元以上的商标权、著作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著作权、商标、专利、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第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分别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