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发挥知识产权引领作用,高标准创建知识产权强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知识产权局等单位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4〕6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58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实施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为契机,加快知识产权和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进一步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健全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创新知识产权管理机制,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全力建设特色明显、优势突出、有较强引领示范作用的知识产权强市,为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互联网+”创新创业中心、创新型城市和美丽中国先行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实施目标
到2020年,知识产权法治环境更加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社会和文化的促进作用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1. 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显著增强
知识产权拥有量进一步提高,结构明显优化,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产出主要指标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继续保持全国同类城市领先地位,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6件。
2. 知识产权运用成效显著提高
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充分实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大幅提高,技术市场交易额达100亿元。知识产权投融资较快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累计达5亿元。
3. 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显著改善
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长效协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成效显著,维权援助中心作用充分发挥,执法效能大幅提升,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年结案率达93%以上。
4.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更加科学
完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创新服务模式和流程,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国家级试点(示范)区域达6个以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达到35家以上。
5. 知识产权基础能力全面提升
建成国家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搭建知识产权基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一批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壮大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增强全体市民知识产权意识,形成良好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二、落实重点任务
(一)促进知识产权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推进转型升级
1. 推进知识产权区域试点示范。支持未来科技城、青山湖科技城、萧山临江高新区及其他有条件的高新区、开发区和区、县(市)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努力将试点区域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集聚区、运用提升区、保护示范区、管理特色区、服务集成区和人才密集区。
2. 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研究,加强分类指导,依托“六大中心”建设,推动创新要素向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聚,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专利产品群和专利池,加快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企业、集聚区和产业的培育。
3. 扶持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打造创新创业生态体系,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建立联络与辅导工作机制,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在众创空间、孵化基地、特色小镇等逐步建立知识产权托管制度,形成知识产权服务长效工作机制。通过财政补贴、政府采购和服务券等形式,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向小微企业提供质优价惠的专业服务。
4. 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推进城市知识产权服务“5+N”体系建设,支持各高新区建设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搭建知识产权基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供专业化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工作,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增强品牌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
5. 加快知识产权与金融紧密结合。创新知识产权投融资方式,优化知识产权金融发展环境。完善知识产权估值、质押、流转体系,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宣讲和实务培训,推进质押融资工作。加快培育专利保险市场,开展专利保险试点,保障专利价值实现。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环境
1. 强化知识产权网络保护。研究“互联网+新产业、新业态”模式下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途径,充分发挥淘宝电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工作站的作用,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保护工作新方法。健全电商领域专利执法机制,完善行政调解等非诉讼解决纠纷途径,快速调解、处理电商平台上的专利侵权纠纷,及时查处假冒专利行为。探索建立跨境电商知识产权监管模式,开展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培训。加强对视听节目、文学作品、游戏网站和网络交易平台的版权监管,规范网络作品使用,严厉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优化网络监管技术手段。
2. 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健全行政执法体系,加强执法力量,规范执法行为,探索行政执法事权下移,强化市、区县(市)两级联动。坚持日常执法与专项执法相结合,积极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对民生项目、重大项目和优势产业等领域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地方海关在进出口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作用,加强海关知识产权执法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进出口货物侵权行为。扎实推进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制度,探索建立与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信用标准,并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水平。
3. 提高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水平。加快中国(杭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完善举报投诉机制,推进举报投诉平台建设和信息共享。完善中国杭州(制笔)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援助中心建设,积极发挥服务功能,并辐射其他产业领域。鼓励未来科技城、青山湖科技城等有条件的园区和区、县(市)建立省级维权援助中心和国家级快速维权援助中心。积极开展动漫节、文博会等在杭大型展会的知识产权维权工作。探索知识产权海外保护和维权援助机制,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专家库。鼓励维权援助机构开展纠纷诉前调解,支持仲裁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争议仲裁。
(三)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提升核心竞争力
1. 推进知识产权导航产业发展。发挥杭州高新区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全市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支持其他园区和区、县(市)开展与区域重点产业相结合的专利导航工作。支持企业实施与创新需求相适应的专利导航项目,运用专利导航理念引导全市企业创新发展。
2. 强化知识产权信息利用。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构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及预警服务平台。开展企事业单位专利信息分析利用培训工作,提高信息利用水平。探索通过发放服务券的方式,支持企业购买专利信息服务。完善重大科技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机制,开展重大科技经济项目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
3. 完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设立杭州市物联网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社会中介机构开展知识产权市场运营。加强在杭高校、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依托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等知识产权交易转化服务平台,加快完善区域性知识产权交易体系,促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业健康发展。创新产学研合作发展模式,继续举办“市长杯”创意杭州工业设计大赛。
(四)提升知识产权基础能力,支撑创新发展。
1. 完善知识产权创造激励机制。优化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政策,重点向高质量、高水平的知识产权倾斜,对专利奖、驰(著)名商标等给予奖励。健全督办机制,根据《关于印发〈2015年度区县(市)创新发展专项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加强对知识产权指标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进一步激发科技人员知识产权创造的积极性,鼓励企业建立知识产权激励机制,将科技人员获得专利权作为对其业绩考核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加强植物新品种、农业技术专利、地理标志和农产品的创造运用,加快培育和发展区域品牌。
2. 优化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完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形成权责一致、决策科学、执行高效、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系。推进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加快落实《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修订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管理办法,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和示范企业。
3. 构筑知识产权人才高地。推进各类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引进高层次和实务型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在杭州创业和服务。继续壮大专利代理人和专利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培训基地作用,开展机关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知识产权培训工作,推进知识产权教育和人才培养。
4. 营造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加强对重大知识产权成果、典型创新人物、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及企业的宣传,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案例定期发布制度,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博、微信、文化长廊等载体广泛传播知识产权知识,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策划举办知识产权国际论坛、知识产权沙龙等专题活动,开展知识产权学术研究和实践交流,提升杭州城市形象。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建立部门沟通协调和工作联动机制,统筹协调知识产权强市创建中的重大问题,合力推动强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设立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强市建设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二)优化政策和资金扶持结构
制定和完善促进知识产权发展的政策,注重各部门间的政策协调,支撑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各级财政要整合相关资金,优化投入结构,继续扶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保持财政投入与知识产权事业同步协调发展。引导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力度,形成创新投入与知识产权产出的良性循环,逐步构建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投入体系。
(三)合力推进强市建设
各地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及时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和要求,加强沟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推进方案和措施,引导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科学有序推进。同时,要加强对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沟通,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本意见自2016年1 月11 日起施行,由市科委负责牵头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