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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诉三星电子案
发布时间:2024-10-28 | 信息来源: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一、案情简介

2023年初,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移动)指控三星电子侵犯其发明专利权,并在福州及德国法院提起诉讼作为回应,202310月,三星在美国弗吉尼亚州东区地方法院对大唐移动提起诉讼,请求宣告专利无效、违约和违反诚信谈判义务。20244月,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作出判决,认定三星电子侵犯了大唐移动的4G标准必要专利(EP2237607),并支持了大唐移动的禁令诉请。根据判决,三星需就自2021821日起在德国销售的几乎所有智能手机支付固定赔偿款,同时市场上流通的相关型号产品需被销毁。三星电子提出了“FRAND”抗辩,即公平(Fair)、合理(Reasonable)、非歧视性(Non-discriminatory)原则,根据竞争法提出了反诉、并针对涉案专利提出无效诉讼,但这些辩护理由并未得到法院的认可。

二、案件结果

在德国法院判决两个月后,大唐移动与三星宣布达成和解,结束了全球范围内的诉讼。双方向美国弗吉尼亚州东区地方法院提交了联合撤案协议书,法院随后宣布结束所有相关诉讼

三、典型意义

一是体现了中国企业的国际专利维权意识。此次诉讼不仅展示了大唐移动在国际市场上的专利保护意识和实力,也可能激励更多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提起专利诉讼,用专利来证明其技术领先优势。大唐移动的胜诉体现了中国企业对自身知识产权的重视和维护能力。此案件提高了中国创新和知识产权在全球范围的认可度和价值,为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树立了积极的典范。

二是在司法裁判中需要合理使用FRAND原则FRAND原则是规制专利劫持和反向劫持的制度基石,它要求专利权人和实施者都履行双边善意谈判义务,以防止任何一方利用专利权进行不公平的竞争或阻碍技术实施。在一审诉讼中三星和大唐双方就什么是标准必要专利授权中的FRAND原则存在很大争议,三星认为大唐没有按照这一原则给出恰当的授权协议,提出了抗辩,但这一诉讼申请以失败告终,这表明了在专利侵权案件中,即使是标准必要专利,也需要遵循合法合规的授权协议,而不能简单地以FRAND原则为由进行抗辩。该判决结果可能推动行业内对公平、合理、非歧视原则的进一步阐释和明确,影响未来专利许可协议的谈判和签订。

三是案件的和解对行业生态产生了正面影响。尽管一审判决支持了大唐移动,但若要使禁令生效,还需支付超过250万欧元的保证金,最后案件以和解告终。在全球化商业环境中,和解往往是一种务实的解决方案,是解决此类纠纷的常见途径。在通信技术领域,此类必要专利许可纠纷案并不罕见,如OPPOvivo与诺基亚的3G4G5G专利纠纷、爱立信和苹果的5G专利战等,并且上述案件均已和解协议结束。这不仅体现了双方对知识产权的尊重,也展现了在面对知识产权争议时选择友好协商的明智策略,对行业构建和谐产业生态和知识产权环境具有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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