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
深圳市华思旭科技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深圳市卡儿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思旭”)成立于2011年,是全球领先的锂电池汽车应急启动电源研发、设计、制造及销售商。该公司推出了全球首台锂电池便携式汽车应急启动电源,产品覆盖全球,海外市场主要集中在欧美地区,全球市场份额占比约五分之一。
美国NOCO公司(The NOCO Company,以下简称“NOCO”)成立于1914年,是一家拥有百年历史的美国跨国企业,其核心业务为设计并生产消费类电池充电器、应急启动电源、电池及相关配件。作为汽车电池行业的领先创新者,NOCO旗下Boost®系列应急启动电源在市场中具有较高影响力。
双方知识产权纠纷的缘由可追溯至2014年。NOCO以“合作”名义拜访华思旭总部,并获得了相关样品和技术信息。随后,NOCO基于这些信息,以PCT形式在美国申请了多项专利。2021年1月19日,NOCO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起申请,主张100家汽车应急启动电源企业侵犯了其两项美国专利——US9007015(以下简称“015号专利”)与US10604024(以下简称“024号专利”)。
二、案情简介
2021年3月17日,ITC启动针对“特定便携式电池启动器及其组件”的337调查(调查编号:337-TA-1256),涉案被告企业最终缩减至44家,华思旭等15家中国企业被列为被告。
事实上,华思旭的知识产权防御行动早于NOCO的337调查申请。2020年5月,华思旭已向美国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PTAB)对NOCO的015号专利发起专利无效(IPR)程序,指控该专利在申请环节存在重大问题,可能涉及虚假陈述或隐瞒关键技术背景。
2021年11月,PTAB作出裁定,宣告015号专利的22条权利要求全部无效,这一结果直接迫使NOCO撤回了337调查中针对015号专利的侵权指控。2022年6月,因NOCO无法证明其在美国拥有“国内产业”地位,ITC进一步裁定不存在对024号专利的侵权问题。历经近20个月的审理,ITC于2022年8月作出最终裁决,明确认定华思旭未侵犯NOCO的任何专利权。
三、典型意义
一是提前布局防御体系,主动发起专利无效挑战。华思旭在NOCO发起337调查前,已敏锐意识到知识产权布局的战略意义,并率先采取防御行动。在得知NOCO申请了015号专利后,华思旭马上做出应对,通过PTAB发起专利无效程序,成功使015号专利无效,为后续ITC做出“不侵权”裁决奠定了关键基础。这一经验表明,中国企业需强化全球专利动态监控,对疑似存在问题的专利及时发起无效挑战,从根源上削弱对手的诉讼依据;同时,应持续投入资源建设专业知识产权团队,提升应对国际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
二是凝聚行业协同力量,集体应对诉讼。在337调查过程中,华思旭主动联合其他涉案中国企业,组建企业应诉联盟,通过共享案件资源、同步信息动态,有效降低了单个企业的应诉成本。这种协同模式不仅显著增强了整体抗辩实力,还避免了部分企业因资金不足、经验欠缺而缺席调查的风险。对中国企业而言,应积极倡导行业内合作,通过行业协会牵头或企业自发联盟的形式,集体应对国际知识产权纠纷,以“抱团取暖”的方式提升案件胜诉概率。
三是筑牢合作防火墙,防范“合作剽窃”风险。以合作名义获取技术信息后反向申请专利并发起诉讼的行为,暴露出商业交流中知识产权保护的薄弱环节,也为中国企业敲响了警钟——企业在合作交流中,应实施敏感技术分级授权与脱敏管理。针对核心技术建立信息分级体系,明确“可披露信息”与“保密信息”的边界,仅向合作方提供达成合作必需的非核心资料,对产品核心结构、关键工艺等敏感信息采用技术脱敏处理。同时,在合作后实时监控合作方及关联主体的专利申请动态、产品技术迭代情况,一旦发现疑似侵权迹象,及时固定证据,并通过专利无效宣告、侵权诉讼等法律手段主动维权。只有将知识产权保护嵌入合作全流程,通过精准管控降低泄露风险,通过技术监控掌握维权主动,才能真正抵御“合作剽窃”陷阱,守护核心技术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