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
戴森技术有限公司(Dyson Technology Limited,以下简称“戴森”)是1991年成立于英国的全球高端家用电器、个人护理市场的领导者,其凭借强大的研发实力,已在全球拥有超过10,000项专利技术。追觅科技(苏州)有限公司(Dreame)是2017年创立于江苏苏州的消费电子及智能制造公司,专注于高速数字马达、智能算法和运动控制技术,追觅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是“追觅科技”集团在境外的控股主体。
戴森与追觅的知识产权纠纷源于双方在美发个人护理产品市场的直接竞争。戴森认为追觅旗下的多款美发造型产品与其核心产品“Airwrap”高度相似,涉嫌侵犯其持有的欧洲专利EP3119235——该专利名称为“用于手持器具的附件”,核心涉及利用Coanda效应的卷发结构。为维护自身市场地位和专利优势,戴森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寻求禁令救济,旨在阻止追觅相关产品在欧洲市场的销售。
二、案情简介
2025年5月2日,戴森向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汉堡地方分院提出申请,请求对追觅及其关联方在成员国内的行为发出临时禁令,更要求禁令覆盖西班牙的市场行为。经过口头审理,UPC汉堡地方分庭于2025年8月14日作出裁决(案号UPC_CFI_387/2025)。
裁决结果显示,法院认定追觅的两款旧型号产品“Dreame Airstyle”和“Dreame Pocket”存在较大侵权可能,因此对这两款产品颁布了立即生效的临时禁令。而对追觅的新一代核心产品“Dreame Airstyle Pro”和“Dreame Pocket Neo”,法院认定其技术方案未落入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范围,因此驳回了戴森针对这两款产品的禁令请求。
此案在程序法层面上亦具有突破性意义。法院首次将禁令效力延伸至非UPC成员国西班牙,其逻辑是认定追觅在德国的欧盟授权代表为“管辖锚点”,从而将管辖权扩展至西班牙,实现了“一地申请,多地生效”的长臂管辖效果;同时,依据共同被告规则将追觅香港公司列入本案被告。由于双方对判决结果不满,戴森与追觅均在2025年8月29日之前向UPC提起上诉,上诉案件将于2026年1月审理。
三、典型意义
一是产品代际精细化管理是破局关键,自主创新是根本底气。本案清晰地展示了产品代际差异在专利攻防中的决定性作用。追觅的旧款产品被禁,而新款产品因采用了差异化的自主创新技术(如Dreame Airstyle Pro应用的多风道气流卷吸技术,工作原理与实现方式上与戴森产品有本质区别)而成功规避侵权,得以继续在欧洲市场销售。这启示企业,必须建立精细化的产品代际管理机制,对新旧产品进行逐一比对和合规备案。更重要的是,唯有持续的技术创新,形成自主的核心技术路径,才能在复杂的国际专利环境中从被动防守转向主动突围,赢得市场尊重与竞争优势。
二是FTO分析是企业出海的“必修课”。追觅此次能在核心产品线上赢得关键裁决,与其前瞻性的FTO(自由实施分析)布局密切相关。追觅在产品研发初期就系统性地开展了FTO分析,提前识别出戴森的专利壁垒,并通过针对性研发实现了有效的“设计绕行”,从源头上规避了侵权风险。这表明,FTO分析并非单纯的法律成本支出,而应被纳入企业出海战略的核心环节,成为保障研发成果的战略投资。扎实的FTO工作能让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更有底气,有效降低法律风险,确保海外业务走得更稳更远。
三是欧盟授权代表是合规“双刃剑”,需审慎选择与管理。本案裁决显著提升了欧盟授权代表的法律地位——其角色已从传统的合规联络窗口,转变为可能承担跨境诉讼风险的“锚式被告”。法院明确指出,只要企业通过欧代进入欧盟市场,该代表就可能成为司法管辖的连接点,进而使禁令效力延伸至非UPC成员国,甚至波及非欧盟境内的制造商本身。这警示所有出海企业,在选择欧代时必须进行严格的尽职调查,并审视整个分销链条,避免因欧代安排不当而形成可能被竞争对手利用的“锚点”,从而意外扩大自身的司法风险敞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