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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加快全域创新策源地建设 推动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余政发〔2019〕17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等文件精神,为保证申报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征集条件(须同时满足)
1、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国外发明专利或完成登记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2、权利人须为企业或事业单位;
3、企事业单位工商注册地址和知识产权获权地址均须在余杭区辖区内。
4、申请人为第一权利人。
二、征集材料
类别 | 所需材料 | 要 求 |
国内 发明 专利 | 余杭区专利授权奖励申请表 | 扫描件需加盖公章 |
资金申请汇总表 | 电子版 | |
证书原件 | 扫描件 | |
营业执照 | 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 | |
官方费用缴费凭据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开具 | |
国外 发明 专利 | 余杭区专利授权奖励申请表 | 扫描件需加盖公章 |
资金申请汇总表 | 电子版 | |
证书原件 | 电子版 | |
证书第一页中文翻译件 | 电子版 | |
营业执照 | 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 | |
官方费用缴费凭据 | 授权国知识产权局开具 | |
集成 电路 布图 设计 | 余杭区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奖励申请表 | 扫描件需加盖公章 |
资金申请汇总表 | 电子版 | |
证书原件 | 电子版 | |
营业执照 | 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 |
三、注意事项
1、发明专利官方费用包括申请费、公布印刷费、优先权要求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等,不包含年费、中介服务费等。官方费用缴费凭据可参考附件。权利人可先行收集相关凭据。
2、征集材料中相关表格和内容以正式通知为准。
四、征集时间和征集方式
另行通知。
附件:凭据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