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智慧监管模式探索——以萧山区为例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的快速推进,特种设备的使用量急剧上升,特种设备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传统的监管方式、紧缺的监管人员已无法应对不断出现的特种设备隐患。如何用有限的人力物力,实现及时、有效的监管,确保数量庞大且不断增加的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转变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效率、实现特种设备的智慧监管势在必行。本文根据当前萧山区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结合特种设备基层监管部门的监管实际,分析特种设备的监管难点,对推行特种设备智慧监管提出几点建议。
一、萧山区特种设备的使用和监管情况
萧山区特种设备使用数量多,截至8 月,萧山区已登记在用特种设备5.33万台套(不含气瓶),占到了杭州地区的1/3,且每年仍在高速增长。
目前特种设备监管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监管职责不清。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涉及政府、企业及社会等众多利益主体,责任主体是企业,然而实际情况是企业虽然在安全责任书上明确了自己的责任,但并未落到实处,仍习惯将监管工作交给政府,主观能动性较弱。而政府内部也有多个部门涉及到特种设备管理工作,多部门管理使责任划分呈现复杂性,会出现漏管、重管等现象,降低监管效率。二是监管力量不足。相较于庞大的主体量,监管人员的数量明显不足。以特种设备监管部门之一的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例,约有400名干部岗位职责涉及到特种设备监管工作,这其中在基层一线实际从事特种设备监管的干部却不足百人,且一线干部同时承担了其他监管工作,无法将精力全部投入特种设备监管中。三是监管方式落后。目前的监管方式仍以上门实地检查为主,特种设备监管系统为辅,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和双随机抽查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受制于监管人员自身水平,上门检查也多是以书式检查为主,对一些隐蔽的安全性问题也很难发现。
二、当前特种设备的监管难点
(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使用地址存在动态变化
特种设备监管的前提在于确切掌握该设备的使用单位和使用地址等基本情况,然而特种设备作为企业固定资产的一部分,其可以根据企业的需要自由进行买卖、租赁或者在不同的生产厂区进行调动使用,因此特种设备的流动性使得设备的使用单位和使用地址存在着动态的变化。然而根据当前的监管模式,监管部门对特种设备使用情况的信息掌握来源,主要还是使用单位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登记和变更时所录入的信息为主,检验机构检验报告的数据录入提取为补充。倘若使用单位新购入或者出售、租赁、报废特种设备后没有办理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或者使用登记变更,也未进行检验,那么监管部门也就无从知晓该台设备的具体使用情况,设备就将处于监管的盲区。即使监管人员在企业实地检查,由于企业场地很大,对于叉车等小型特种设备,一旦藏在角落里,监管人员也很难发现,监管就无从谈起。
(二)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隐患无法及时预警
特种设备的运行状态关系着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特种设备倘若出现了设备关键部位或某零件的故障损坏并带病运行,又或者操作人员未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则极容易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种设备从不正常运行到发生安全事故往往是一个阶段性的过程而非即刻发生的,倘若在设备出现隐患阶段就能及时获知该设备的运行异常并予以停用检修,那么事故的发生率将会极大降低。然而监管干部并非检测人员,无法精准掌握特种设备的所有构造以及技术指标,也没有现代化的检测设备现场检测,对设备出现的隐患不能先知先觉,对设备的带病运行不能实时获知,加之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通常是24小时全天候运转,除非这个隐患恰好发生在检验机构检验期间或者该设备出现的不正常运行状态被操作人员察觉并停用检查,不然往往只有等到出现安全事故了进行溯源分析才知道设备的隐患早已发生。
(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难以核实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设备安全运行的第一责任人,然而不少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不够重视,对特种设备的危险性认识存在侥幸心理,且往往不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或者虽有任命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文件,但只是形式任命从不予以落实,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或仅从网上下载一份制度但从不予以执行,没有应急预案也不进行应急演练或者应急演练走形式应付,操作人员没有操作证或者考证人员与实际操作人员不符,企业仍习惯于将特种设备的监管工作交给政府,以上种种使得特种设备在使用中因为使用单位的不重视出现了巨大的安全隐患。而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又是监管上的一大难点,书面的各类制度文件可以编造可以网上下载再盖章上墙,应急演练可以搞个形式拍几张照片留底,各类书面的材料都可以用来应付执法部门的检查,看起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全面且相关负责人很重视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但实际上都是在做表面文章,未真正落实。尤其是特种设备数量少的小微企业,经营和安全管理往往是老板一肩挑,没有专兼职人员来管理特种设备,老板自身也不懂作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各方面要求,对特种设备存在的危险性认识不足,监管人员提出问题后,往往当时应承下来也看似整改了,但复查结束后,往往又故态萌生。此类小厂的特种设备使用风险要远高于设备数量虽多但制度齐全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到位的大厂,是基层监管中执法人员最为头疼的监管对象。
三、构建特种设备智慧监管的建议
(一)实行特种设备全程电子化流转
特种设备监管的前提是精确掌握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和使用地点等基本使用信息,然而从当前基层监管的实际情况来看,由于特种设备的流动性使得部分设备因买卖或者租赁后未办理使用登记或使用登记变更而成为监管上的黑户,直至执法人员根据抽查检查名单上门核查时才发现查无该设备,经询问原使用单位也无法掌握当前设备的确切使用情况。因此可以考虑将特种设备的自由流通改为企业在特种设备监管系统进行申报备案的备案式流通,从生产经营销售到使用报废注销形成一个流通的监管闭环。利用现有特种设备监管网络,增加企业操作端口,企业可登录系统进行信息录入、更新等操作,实时动态更新。比如,A特种设备生产企业生产了一台特种设备,并将该台设备销售给了B单位,则A企业需在系统内进行申报销售备案,备案信息包括设备出厂编号、设备参数、B单位信息、销售日期等,并上传该台设备的铭牌、销售合同和购入公司的营业执照等证据照片,系统根据申报信息,自动为B单位生成注册登记信息,并实时推送到B单位属地监管人员的监管平台中,B单位收到货后,通过系统上报安装告知、验收报告等信息,更新该特种设备相关信息,完成该次流通的闭环。B单位若将该台设备销售或者租赁给其他单位使用,则同样按照上述流程在系统申报,完成电子流转。直至使用单位系统内申请报废并完成使用登记证注销手续,该设备流转结束,实现闭环。如此,特种设备的使用信息就会准确而链路清晰,生命周期内流转过程全程可追溯,避免了监管上的死角。
(二)为特种设备建立数字化档案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类台账,均停留在纸质化阶段,只有监管人员上门检查时才能发现问题。这样的监管方式配上数量庞大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管人员往往感到力不从心。建议建立特种设备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台账的数字档案,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员负责将所有安全管理制度、各类台账和人员证件上传至特种设备监管系统并实时进行更新,对电梯等涉及维护保养的特种设备,维保人员在系统内实行电子化录入,形成电子维保记录。执法人员通过特种设备监管系统可核查使用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台账建立情况,检查当年度使用单位是否有进行应急演练,是否进行定期的自我隐患排查,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证件是否有效,设备是否正常进行维保等各项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同时,监管人员可以更好地开展期效性管理,比如可以及时发现是否有临期的操作证、临期还未送检的特种设备等情况,可以在系统内生成通知信息,一键发送到使用单位,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部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监管人员再上门检查,指导改正或予以行政处罚,不仅节约人力物力,也会使检查也具有针对性,提高监管效率。
(三)加速物联网升级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少量的监管人员要管好数量庞大的特种设备,运用物联网技术就势在必行。通过对压力容器的安全阀和压力温度测量仪表、电梯的限速器和安全钳等特种设备零部件的物联网技术应用改造,使得特种设备的运行状态可以数据化呈现。打通设备、监管平台网络、检测机构网络之间的数据壁垒,使三者之间数据可以实时流转。设备运行的关键数据能够实时传输至监管系统,一旦出现运行参数超过阈值,则自动报警至监管人员和使用单位负责人的手机等通讯设备上,或者自动断联、停止运行,这样即可在出现安全隐患之后、发生安全事故之前倒逼企业进行停用检修,防止设备带病运行,避免事故的发生。设备数据传输到检验机构,检验机构在检测的时候对报警部位以及关联部位进行重点检测,也可以将设备的长期运行数据作为最终检验结论的参考因素。
加强物联网技术在人脸识别、全方位监管方面的运用。市郊所前期开展了叉车智慧监管试点工作,目前运作良好,全年未发生一起叉车事故。具体如下:对于需要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的设备,运用物联网技术对操作人员进行人脸识别。只有实际驾驶人员与系统内持证人员比对一致时才能启动。叉车启动后,对叉车司机是否系安全带、操作是否得当、是否疲劳驾驶等进行实时监测,一旦有不安全驾驶行为则自动熄火,并生成安全隐患记录传输至监管系统和企业负责人处,使用单位即可根据物联网提供的叉车使用信息加强安全管理,监管人员也可根据使用单位安全隐患的发生频率和具体隐患情况制定检查计划或立即上门核查处置,使得执法人员的检查具有针对性,避免监管力量的低效使用。
庞大的预警数据也为监管提前介入提供了操作的空间。监管人员通过分析系统自动生成的预警信息报表,可以精准把握每类设备的常见故障点,及时学习产生原因以及处理方法,增强自身业务水平。对于设备的共性问题,可以通过组织集体培训的方式,加强企业相关人员的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对于个性问题,可以通过系统下发提示,提醒其他企业提前防范。对于预警较多的企业,及时对企业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约谈,要求企业加强自我管理。
(四)将特种设备进行分类分级监管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每年在监管系统中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以及在用的特种设备进行分类分级,专项检查任务、双随机抽查任务分配的时候,参考企业设备的分类分级情况,合理布置、突出重点。一是分类监管。根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发生事故的后果风险大小,将使用单位划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三类,不同类别的监管频次应有所区别。建议综合考虑使用单位的设备种类、数量、安全状况、人员素质、周边人员密度、发生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等因素,一般建议将学校、医院、车站码头、大中商超、游乐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使用单位划为高风险类。二是分级监管。监管部门可以联合检测机构一起,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量化评级。评级时综合考虑日常监管发现问题率、投诉率、预警率、设备老化程度、定期检验情况、安全管理落实情况、应急管理落实情况等因素,不同级别对应不同检查频次、检查力度。对长期评分落后的使用单位,建议建立相应的惩罚措施,对于评分一直较高的企业,建议在政策扶持、评先竞优、招投标方面给予优先考虑,以此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自觉做好特种设备管理。
五、结语
随着科技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和特种设备广泛使用的新形势,传统的监管方式已经无法满足现代化的监管需求,监管部门应与时俱进,充分利用新技术,创新监管手段,实现少量监管人员管好大量的特种设备。这是时代赋予监管人员的新课题,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