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任务任务目标落实举措执行部门(单位)完成时间一、“专利制度创新”主体任务(一)完善与强国建设目标任务相匹配的中国特色专利制度贯彻落实强国建设部署,分阶段分步骤制定完善强国建设的产权制度体系和政策体系。 1.推动制定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配套的专利政策。围绕《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协同制定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配套的专利政策,推动其他部门在产业、科技、贸易等政策体系中进一步突出专利制度作用。 各地应按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系列部署要求,在深化改革、严格保护、促进运用等方面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积极制定与区域产业经济发展相支撑、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目标相匹配的政策文件。局内:协调司、管理司省份:强省试点省、一类省份必做,其他省份选做年内有阶段性成果 2.完善专利权保护制度。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要求,加快推进《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和《职务发明条例》的立法修法进程。探索制定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完善商业模式专利保护制度、实用艺术品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制度。 各地要结合“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需求,积极完善地方专利法律法规,加强新业态、新领域创新成果的专利权保护。局内:条法司省份:强省试点省、一类省份必做,其他省份选做年内有阶段性成果(二)构建与强国建设目标任务相协同的专利工作推进体系稳步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强企建设,以点带面,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各项部署落实。 3.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构建强省建设试点评价指标体系,强化过程督导与年度考核。强化局省市联动,加强对强省建设试点省的项目支持和业务指导。推进各试点省横向交流协作,及时交流强省建设经验。进一步优化省部会商工作机制,集聚中央和地方优势资源,合力推进强省建设。 强省试点省要按照批复要求,进一步细化落实本省试点实施方案,制定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加大保障力度,及时总结提炼可复制推广的创新举措。局内:管理司省份:强省试点省必做年内完成 4.部署建设知识产权强市。落实《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指导意见》(国知发管字[2016]86号),评定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市。研究制定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深入推进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实施知识产权强县工程。 各地要按照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总体要求,继续加大试点示范城市力度,组织具备条件的示范城市制定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工作方案,积极创建强市。要加大对获批城市的业务指导和资源支持,确保强市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局内:管理司省份:涉及省份必做年内完成 5.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工程。出台知识产权强企工程实施方案。全面推行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继续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深入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 各地要持续完善知识产权标准推行、服务和认证体系,培育一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局内:管理司省份:强省试点省、一二类省份必做,其他省份选做年内完成(三)推进与强国建设目标任务相适应的知识产权领域改革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的重大部署,积极开展知识产权领域改革试验,在重大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 6.深入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强知识产权领域改革的顶层设计和工作统筹,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各类公共服务提供,更好发挥政府职能,建设现代化、高效化的知识产权治理体系。 有关省份按照改革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谋划、深入推进本地区知识产权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局内:局办公室、协调司、管理司、规划司省份:强省建设试点省、一类省份必做年内有阶段性成果 7.深化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同意的《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要求,选择部分地方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推动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的体制机制。认真总结推广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经验,为各地在更高层级、更大范围推进改革提供有益借鉴。 有关省份要按照文件要求,制定试点实施方案,积极参与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加快落实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有关知识产权的改革任务,以改革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为突破口,带动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等重点环节全面改革。加快推进中新广州知识城国家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局内:管理司省份:获批省份必做;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自贸区涉及省份必做年内完成 8.推进知识产权“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文件精神,制定“互联网+专利行政”管理工作方案,探索构建“一体化知识产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进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入开展专利代理行业改革试点工作。支持有条件的专利代办处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登记全流程服务。完善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机制,研究制定重点优势产业发明专利申请集中审查管理办法。加快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有关省份要积极开展专利代理行业改革试点。 有关省份推动专利审查协作中心融入支撑地方创新发展,为创新创业提供业务指导和咨询服务。 各地要借鉴四川开展高校院所职务发明有关改革经验,研究相关举措,破解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转化难突出问题。局内:局办公室、条法司、管理司、专利局办公室、审业部省份:获批省份必做省份:审查协作中心涉及省份必做省份:引领型强省试点省、一类省份必做,其他省份选做年内完成二、“专利制度运行保障体系建设”主体任务(一)全面提升专利质量实现专利申请数量稳中有进,专利质量大幅提升。 9.提升专利申请质量。优化专利统计指标体系。指导地方科学设置与本地区经济科技发展状况相适应的专利工作发展指标。完善全国专利实力状况评价指标体系,增设区域创新发展质量评价模块。动态监测全国专利申请质量,加强对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反馈联动机制和工作机制。优化各类专利资助政策,强化质量导向,促进专利申请质量稳步提升。突出中国专利奖的激励和示范作用,引导高价值核心专利产出。 各地要继续推动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和项目等高水平成果知识产权化。建立各级专利资助和奖励工作台账,全面梳理政策落实情况。实施一批专利导航区域创新发展质量分析项目,引导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与区域产业发展需求、科技创新水平相匹配。局内:管理司、审业部、规划司省份:各类省份必做年内有阶段性成果 10.大力提升专利代理质量。完善专利代理职业信息披露机制,健全专利代理信用信息采集管理制度。制定实施专利代理机构服务国家标准。开展专利代理质量评价反馈。 各地要大力开展专利代理服务能力提升培训,加强高水平专利代理机构培育,加强专利代理行业监管,重点整治专利代理机构代理提交非正常专利申请的行为。局内:条法司省份:各类省份必做年内有阶段性成果 11.持续提升专利审查质量。严格依法审查,进一步完善专利审查质量保障体系和业务指导体系,强化专利申请质量监控、内部审查质量评价和外部审查质量反馈。持续提升审查员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开展专业技术知识更新。探索PCT国际阶段检索结果申请人沟通机制,提升国际检索单位书面意见的质量。 有关省份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人员配置和业务培训,试点开展专利申请检索、预审等专利审查前置工作。充分利用专利审查员实践基地,加强企业技术人员与审查员的业务交流。局内:审业部省份: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审查员实践基地涉及省份必做年内有阶段性成果(二)构建全国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全国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畅通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渠道,促进知识产权市场流转和价值实现。 12.加快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继续推进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设,以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为枢纽,实现业务流、信息流互联互通、有序流动,平台、机构、资本和产业有机融合、联动发展。制定完善平台管理机制,明确交易运营规则,开放共享基础信息资源,开发提供基本服务产品,尽快使各类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投入运行,发挥效应。 各地要按照要求,积极配合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上线运营工作,组织各类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积极对接平台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资源。各地要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运营试点,探索运营模式,挖掘典型案例。 广东(珠海)、陕西(西安)要积极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军民融合等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政策措施。 有关省份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各类资本参与知识产权运营工作,指导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主动对接国际国内各类知识产权投资运营基金。局内:管理司省份:引领型、支撑型强省试点省、一类省份必做,其他省份选做省份:广东、陕西必做省份:引领型、支撑型强省试点省、一类省份必做年内完成 13.扩展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方式。完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机制,推动发展质押融资新模式。依法合规促进“互联网金融+知识产权”融合发展。发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作用,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加强专利保险的险种开发、服务完善、人才培养和风险监控。 省建设运营提供更有针对性、更加便利的投融资服务。 各地要建立完善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进一步推广专利价值分析指标体系的应用。积极开展专利保险试点。局内:管理司省份:强省试点省、一类省份必做,其他省份选做年内有阶段性成果(三)实施严格的专利行政保护贯彻落实严格专利保护意见,提升专利行政执法效能,切实提高专利保护效果。 14.加大专利执法力度。充分履行政府监管职责,大力整治专利侵权假冒行为,提高执法办案效率。有效推进调查取证工作,切实提升侵权判定水平,全面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有效加强执法协作调度。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全面的执法案件质量保障体系,强化执法责任制与执法绩效考核机制。加快推进知识产权系统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各地要不断加强专利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创新执法监管机制,持续提升专利行政执法能力。加大对侵权假冒行为的惩治力度,切实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加强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的专利保护,针对网络交易平台、专业市场等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局内:管理司省份:各类省份必做年内完成 15.加快建立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加快布局建设一批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推动中心职能由外观设计向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扩展,由审批授权、快速维权向无效确权环节扩展、由单一专业领域向多领域扩展。 各地结合产业发展需要,积极组织有条件的产业集聚区申报设立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积极推进、加强软硬件条件保障,更好满足区域产业发展。局内:管理司省份:涉及省份必做年内完成 16.创新专利执法监管方式。积极履行专利保护领域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完善专利保护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政策体系,推行建立健全专利执法监管规则。创新专利执法监管方式,通过大数据分析,精准发现专利侵权假冒线索,加强对专利侵权假冒风险监控。深化线上专利执法监管,加强网络平台监管,深化电商领域专利执法协作调度机制。 各地要切实履行政府监管职责,结合本地发展实际,聚焦产业发展特色,积极探索专利执法监管的有效方式,推动专利假冒侵权执法关口前移,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专利保护工作。局内:管理司省份:各类省份必做年内完成(四)加强知识产权人才与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人才、信息利用与服务工作体系,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17.大力培育知识产权人才。印发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加强知识产权相关学科建设。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管理职业水平评价制度。根据需要向国家实验室、双创示范基地、国家知识产权强企等重点创新主体派驻知识产权专员,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专员制度。各地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知识产权人才规划或落实方案。 推动建立人才引进和使用过程中知识产权评议和鉴定机制。 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探索开展知识产权人才产学研联合培养。局内:人事司省份:各类省份必做省份:强省试点省必做省份: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涉及省份必做年内有阶段性成果 18.加快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布专利代理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建设,制定集聚发展示范区建设指引及考核评价办法。加强与统计部门的合作共享机制,组织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完善数据反馈及公布机制。 有关省份要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举办知识产权服务走进“双创”活动、品牌机构牵手区域发展系列行动。局内:条法司局内:规划司省份:服务业集聚区涉及省份必做年内有阶段性成果 19.加强专利信息开放利用。建立专利基本信息开放目录,持续推进专利数据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完善公益性专利信息检索分析服务系统,扩大系统试点范围。确定一批专利文献服务网点,优化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络。面向小微企业开展专利信息帮扶,推进面向众创空间的专利信息服务。 各地要积极开展专利信息检索分析服务系统试点工作,面向企业开展系统推广和宣传工作。 各地结合实际,开展专利信息培训工作,各地结合实际,积极面向小微企业、创业者开展专利信息帮扶。局内:规划司、自动化部、文献部省份: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地方专利信息服务中心涉及省份必做省份:各类省份必做年内有阶段性成果三、“专利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主体任务(一)专利引领产业升级完善专利导航工作机制,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促进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20.深入开展专利导航。围绕区域创新发展、产业规划和企业运营等发展重点实施三类专利导航项目,搭建专利导航工作体系。制定专利导航区域创新发展质量评价指标,促进区域创新发展。推广实施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推动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实施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发布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导则,培育一批高价值核心专利,提升企业竞争力。 各地要积极发挥专利信息导航的作用,实施一批区域创新质量提升类、产业规划类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引导创新资源配置与区域重点产业、优势产业创新发展需求相匹配。局内:管理司省份:强省试点省、一二类省份必做,其他省份选做年内有阶段性成果 21.研究培育专利密集型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规划制定前期研究工作。继续开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统计监测工作,编制并发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报告。指导部分地区开展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工作。 各地要积极研究制定培育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的政策文件,发布本地区专利密型产业目录,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专利密集型产业集聚,促进专利密集型产业加快发展。局内:规划司省份:强省试点省、一二类省份必做,其他省份选做年内有阶段性成果(二)专利助力创新创业扎实推进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创业服务工作,以专利助推创新创业,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22.打造知识产权特色小镇。构建培育国家知识产权特色小镇工作体系,研究制定特色小镇实施工作方案,指导、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知识产权特色小镇建设,探索知识产权特色小镇发展新模式。 各地要找准知识产权特色小镇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聚焦小镇特色产业优势,对接小镇创新创业需求,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特色小镇培育工作。局内:管理司省份:引领型强省试点省必做,其他省份选做年内完成 23.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创业服务工作机制。开展创新创业知识产权全流程辅导服务,在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点对点对接模式、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建立知识产权联络员制度。在各地专利代办处设立专门服务窗口,提供便捷高效的专业知识产权服务。选拔培训一批知识产权创业导师,加大对青年为主体的创新群体知识产权扶持。 各地要大胆探索知识产权助力双创的新路径和新模式,推行知识产权服务券模式,对优秀的知识产权创客项目给予资金扶持,支持建设知识产权创客基地。局内:管理司省份:强省试点省、一二类省份必做,其他省份选做年内完成(三)专利促进军民融合发展协同落实军民融合各项工作部署,促进知识产权军民双向转化运用,推动形成知识产权军民融合发展格局。 24.推动知识产权军民资源共建互享。加强与国防和军队建设密切关联的知识产权事务方面的沟通协调,推动解决制约知识产权军民融合的政策、制度和体系性障碍。开展国防专利统计工作,加强地方国防专利综合实力评价。 推动有关部门逐步放开国防专利代理、运营等国防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限制,吸引民用领域优势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人员参与国防知识产权服务。 各省要积极推进军民知识产权政策互认互享,推动国防专利享受与普通专利同等的国家和地方有关扶持政策。局内:管理司局内:条法司省份:强省试点省、一类省份必做,其他省份选做年内有阶段性成果 25.促进知识产权军民双向转化运用。建设一批国家军民融合知识产权双创示范基地。推进军民融合知识产权运营,推动军民知识产权双向转化需求对接。筛选评估优质军民双向转化知识产权项目,推动高价值核心专利技术进入国防装备建设领域。 各地要立足军民融合产业集聚发展需求,依托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中心等现有载体,建设军民融合知识产权双创试点示范基地,开展知识产权军民双向转化运用。局内:管理司省份:强省试点省、一类省份必做,其他省份选做年内有阶段性成果(四)专利推动对外开放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制定知识产权支撑国际化发展工作方案,加强海外知识产权服务,推动对外开放深入发展。 26.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落实好“一带一路”共同倡议,推动“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圆桌会议机制化。探索建立“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信息一站式共享平台,推动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署“一带一路”合作协议,逐步开展面向沿线国家的知识产权学位教育。筹办好“2017年博鳌亚洲论坛”知识产权分论坛。建立健全地方涉外工作联络机制,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基地认定工作。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合作,探索在华设立若干家WIPO技术创新支持中心。 各地要积极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基地,立足区域发展积极参与“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交流。局内:国际司省份:强省试点省、一二类省份必做,其他省份选做年内完成 27.实施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工程。持续完善“智南针”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深化中美欧日韩五局发明和工业品外观设计领域合作,保持与世界各主要知识产权机构的友好关系。拓展专利审查高速路(PPH)合作网络。建立境外展会快速维权与境内维权援助工作的联动机制,选择对我国重点产业发展影响较大、专利密集度较高的境外知名展会开展现场维权服务。编制发布“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环境报告。 各地要严格对跨境电子商务的专利执法监管,针对境外参展企业,加强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知识产权保护以及纠纷应对实务培训。局内:协调司、国际司、审业部局内:管理司、规划司省份:强省试点省、一二类省份必做,其他省份选做年内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