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浙江知识产权在线!
保护知识产权 就是保护创新
提交PCT国际申请所需的文件及要求
发布时间:2021-10-30 | 信息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提交PCT国际申请所需的文件及要求

(1) 确定国际申请日的最低要求为,PCT国际申请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 申请人有资格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PCT国际申请,若有多个申请人,则至少有一个申请人有资格。

② 使用规定的语言撰写申请文件。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接受两种语言:中文或英文。

③ 提交的请求书中必须写明以下内容:

a.请求书中必须写明是作为PCT国际申请提出的。申请人应使用国际局统一制定的请求书,统一制定的请求书中包含“下列

签字人请求按照专利合作条约的规定处理本国际申请”字样,即该项要求得到满足;

b.必须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

④ 提交说明书。

⑤ 提交权利要求书。

(2) 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下文件虽然不是确定申请日的必要条件,申请人仍应及时提交:

① 附图(如有必要,应提交附图)。

注意:后补交的附图会使国际申请日改变并可能导致优先权逾期。

② 摘要。

③ 委托书。

④ 涉及核苷酸/氨基酸序列时,提交的电子形式序列表。

等等。

(3) 所有国际阶段的文件只需提交一式一份。


主办单位: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省保护中心专利快速审查咨询电话:0571-56788309
杭州代办处专利优先审查咨询电话:0571-88917568、0571-86412160 | 技术保障电话:0571-89765202(快速审查和优先审查请打业务电话)
备案序号 浙ICP备 19046660号| 网站标识码:3300000136 |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10565号
建议使用:1440*900分辨率/IE11或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