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业:
请阅读《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对照《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积极开展申报工作。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请于4月20日前,通过”浙江知识产权在线“一窗口统办入口进行申报,并提交《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表(2022年)》。
详情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