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兑现2021年度区级发明专利资助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单位、个人: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开展拱墅区2021年度发明专利资助经费的兑现工作。
一、资助对象
1、在拱墅区注册或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组织(拱墅区辖区范围内纳税并且财政收入级次在我区的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
2、户籍在杭州市,且授权专利证书记载的权利人地址在拱墅区的自然人。
二、资助范围和金额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相关规定,对授权日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的国内、外发明专利进行资助,资助金额不高于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
采用线下受理的方式,请在2022年5月27日前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提交材料均需盖公章)
1、拱墅区发明专利资助申请表(附件1)。
2、专利权人为企业的提供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企业公章;专利权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盖单位公章;专利权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收款收据(附件2)
3、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日在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之间的专利证书复印件及专利清单。
4、获得相关发明专利授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凭证。
五、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913办公室
具体地址: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3室)
咨询办理:袁殷婷 0571-85386728
附件1:拱墅区发明专利资助申请表
附件2:收款收据
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