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算2020年1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原下城区级质押融资贴息的通知
区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下政函〔2018〕28号)和《关于若干科技扶持政策的实施细则》(下科字〔2018〕17号)文件精神,现开展原下城区2020年1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区级质押融资贴息的清算工作。
一、资助对象
1、在我区注册或登记的企业(原下城区辖区范围内纳税并且财政收入级次在我区的独立核算企业)。
2、企业有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不得参与资助申领。
3、企业于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按期还本付息,且不存在违约行为。
二、资助范围和金额
根据《关于若干科技扶持政策的实施细则》(下科字〔2018〕17号)中的第一条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进行相关资助(本次涉及资助项目为质押融资贴息),对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融资成本按实际支出的50%给予最高20万元补助:(1)企业仅以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获得贷款的,补贴的融资成本包括贷款利息以及评估费、担保费等融资服务费用;(2)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并且以除知识产权外的其他资产担保、抵押等方式获得贷款的,补贴的融资成本为知识产权质押部分的贷款利息。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
采用线下受理的方式,受理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27日。请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提交材料均需盖公章)
1.《拱墅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企业公章;
3.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用于质押的专利权证书;
4.商标评估费用须提供商标评估报告及中介服务费支出凭证复印件;
5.与银行签订的知识产权质押合同、借款合同;
6.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相应利息凭证;
7.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贷款真实性证明
五、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913办公室
地址: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3)
咨询办理:唐华丽、袁殷婷 0571-85386728
附件:
1、2020年11月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区级质押融资贴息申报表(原下城区)
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