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对象 | 本县域内以专利权质押融资的企业。 |
奖励额度 | 以发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的利息总额的50%予以贴息补助,最高补助15万元。 |
项目类型 | 数据核校类。 |
是否纳入总量控制 | 否 |
申报材料 | 与银行签订的专利质押融资合同、贷款合同。银行发放贷款凭证、银行还款凭证和利息支出凭证。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放的专利权质押通知书。专利权资产评估报告复印件。(可选择) |
受理时间 | 每季度组织一次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
企业办事流程 | 1 企业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登陆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专利权质押融资贷款补助申请表》(详见附表),同时下载附件一、二,填写质押专利情况以及专利权质押贷款情况,以附件形式上传,并上传申报材料扫描件。
2 根据短信提醒,查看审核、公示进展。
3 企业确认按提供的基本户账户收到奖补资金(无需提供收款凭据)。 |
政府内部流转流程 | 1 苍南县市监局发布申报通知,并启动项目申报工作。
2 系统按照企业在线提交的《申请表》按申报时财政收入贡献归属域向苍南县市监局转派在线审查任务。
3 通过审定的拟补贴项目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并向企业发送公示提醒。
4 经公示无异议后,苍南县市监局依据电子审批单在3个工作日内向企业《申请表》中提供的基本户账户拨付奖补资金,并在系统上及时确认资金到位。 |
咨询电话 | 苍南县市监局知识产权发展科:0577-59871121 |
申报途径 | http://reward.wenzhou.gov.cn/app/guide/doc_read?workflow_id=1002064 |
备注 | 企业获得专利奖后依苍南县市场监管局通知或自行向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进行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