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企业专利信息利用
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国专利文献信息传播与利用工作的意见》(国知发办字〔2011〕151号),指导企业专利信息利用工作开展,我局组织人员对企业应该如何利用专利信息进行了研究,并形成《企业专利信息利用工作指南》(试行),经局批准,现予发布。请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在企业专利信息工作中推广应用,有效发挥专利信息的价值。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