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成立永嘉瓯北品牌指导服务站、
永嘉教玩具品牌指导服务站的通知
瓯北城市新区管委会、桥下镇人民政府,温州教玩具行业协会,县市监局各分局(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8〕57号),助力温州传统制造业重塑提升,根据《浙江省品牌指导服务站建设工作指导意见》、《浙江省品牌指导服务站建设规范》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工业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温市监标〔2020〕4号),同意在瓯北街道与温州教玩具行业协会分别设立永嘉瓯北品牌指导服务站、永嘉教玩具品牌指导服务站。
两个品牌指导服务站要以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和知识产权强县建设为重要抓手,强化对辖区指导服务站工作的督促指导,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指导服务站建设的重视和支持。要认真做好考评准备,开展自查自评,完善台账资料,总结经验做法和典型实例,确保各评分项目真实、全面和有效。同时要加强日常动态管理和跟踪,使创建工作真正务实长久有效。
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31日
抄送: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永嘉县人民政府。
永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9月7日印发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