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对象 | 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贴息的企业 | |
奖补额度 | 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贴息资金原则上每年核拨1次,对同一笔贷款项目采取企业还贷后给予一次性核拨的办法,贴息计算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贴息比例不高于以发放贷款同期银行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总额的50%。单个企业申请贴息资金不得超过12万元。 | |
项目类型 | 数据核校类 | |
申报材料 | 1、鹿城区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贴息申请表(在线填写); 2、用于质押的商标专用权证书; 3、质押登记证; 4、与银行签订的质押合同、借款合同; 5、还贷证明、利息支出证明; 6、银行出具的知识产权质押(不含抵押、保证)证明。 | |
受理时间 | 根据申报通知开始受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 |
单位办事流程 | 1 | 登陆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鹿城区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贴息申请表》,上传申报材料扫描件。 |
2 | 根据短信提醒,查看公示进展。 | |
3 | 确认按提供的账户收到奖补资金(无需提供收款凭据)。 | |
政府内部流转流程 | 1 | 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并启动项目申报工作。 |
2 | 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在线提交的《申请表》,向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转派在线审查任务 | |
3 | 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企业提供的材料,申报截止日后1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如需实体核查,可延长7个工作日)。 | |
4 | 通过审定的拟奖励项目在线公示3个工作日,并向申报单位发送公示提醒。 | |
5 | 经公示无异议后,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财政资金确认后,依据电子审批单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报单位《申请表》中提供的账户拨付奖补资金,并在系统上及时确认资金到位。 | |
咨询电话 | 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监管科0577-88060320,880603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