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浙江知识产权在线!
保护知识产权 就是保护创新
商标与商号的区别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1-10-30 | 信息来源:浙江知识产权在线
商号与商标的关系极为密切,经常一起出现在同一种商品上,有的商标可以登记为商号,有的商号也可以注册为商标。商号和商标在作用和性质上是有区别的,主要表现为:(1)商标主要是用来区别商品的,代表着商品的信誉,必须与其所依附的某些特定商品相联系而存在,商标权属知识产权;商号主要是用来区别企业的,代表着厂商的信誉,必须与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相联系而存在,商号权属名称权,所以商号权与人身或身份联系更紧密。(2)商标按照《商标法》的规定进行注册和使用,具有专用权,其专用权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并有法定的时效性;商号按照《公司法》或《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同样具有专用权,其专用权在所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的地域范围内有效,并与企业同生同灭。(3)在我国,商标权有专门的商标法保护;而商号权仅比照民法通则关于企业名称权的保护方法保护。(4)带有某公司商号标记的含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到另一国家时,销售人有必要就其商标在另一国家注册,却没有必要就其商号再行注册。当有些企业将自己的商号注册成商标使用,或者将已注册的商标变更登记为企业的商号,商标和商号就成为同一内容或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这都是《商标法》、《公司法》及《企业登记管理条例》所允许的。


主办单位: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省保护中心专利快速审查咨询电话:0571-56788309
杭州代办处专利优先审查咨询电话:0571-88917568、0571-86412160 | 技术保障电话:0571-89765202(快速审查和优先审查请打业务电话)
备案序号 浙ICP备 19046660号| 网站标识码:3300000136 |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10565号
建议使用:1440*900分辨率/IE11或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