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三十条》(市委办〔2019〕95号)、《市级财政奖补政策兑现工作实施细则》(诸政办发〔2019〕33号)、《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三十条中知识产权部分实施细则》(诸市监管〔2020〕37号)和《关于申报2020年度知识产权奖励的通知》(诸市监管〔2021〕18号)等文件精神,经过申报和审核,并征求税务局等部门意见,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共奖励经费2514.9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起止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8月1日,共7天。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联系。提出异议应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人:诸暨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监管科 顾文彬0575-87588513
公示链接:
http://www.zhuji.gov.cn/art/2021/7/26/art_1229073719_590501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