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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收费票据
发布时间:2021-10-25 | 信息来源:瓯海市场监督管理局

1.收费票据的开具


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财综[2018]62号)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三九四号)要求,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收费将由财政部统一开具电子票据,电子票据的效力与纸质票据的效力相同。


(1)窗口面交现金和刷卡缴费的,依据缴费人在缴费清单上填写的收据抬头开具;窗口面交支票缴费的,依据支票上财务专用章所列单位名称开具;

(2)银行汇款缴费的,依据汇款人账户名称开具,若缴费人提供补充缴费信息的,以补充缴费信息中指明的收据抬头开具;

(3)邮局汇款缴费的,依据汇款人姓名开具,若缴费人提供补充缴费信息的,以补充缴费信息中指明的收据抬头开具;

(4)网上缴费系统缴费的,依据缴费人填写的收据抬头开具。


2、收费电子票据的查询和获取


缴费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获取电子票据。


(1)电子票据交付服务系统(http://pjonline.cnipa.gov.cn)


缴费人可登录电子票据交付服务系统,通过取票码查询取票;也可根据不同缴费方式的查询条件查询后取票;使用电子申请注册用户登录电子票据交付服务系统的,其在电子申请网在线支付的费用电子票据将自动归集到电子票据交付服务系统下的相应账户。


(2)电子票夹小程序


缴费人可在支付宝、微信电子票夹小程序中使用取票码查询、下载电子票据;缴费人以缴费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为账号登录支付宝、微信电子票夹小程序时,可在“我的票夹”中直接获取相关电子票据。


获取电子票据服务指南及相关系统的使用指导详见文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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