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浙江知识产权在线!
保护知识产权 就是保护创新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鉴定期限起算点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9-22 | 信息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关于专利侵权纠纷案件鉴定期间起算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参考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中止和恢复处理相关程序,考虑到鉴定需进行选择机构、办理委托等程序,建议以案件承办机关准予鉴定之日起算。

  特此批复。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9月16日


主办单位: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省保护中心专利快速审查咨询电话:0571-56788309
杭州代办处专利优先审查咨询电话:0571-88917568、0571-86412160 | 技术保障电话:0571-89765202(快速审查和优先审查请打业务电话)
备案序号 浙ICP备 19046660号| 网站标识码:3300000136 |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10565号
建议使用:1440*900分辨率/IE11或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