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启程宪法宣誓 护航放心消费”活动的预通知
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根据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浙江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和《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经研究,决定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开展“启程宪法宣誓 护航放心消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3月,具体时间见正式通知。
二、活动地点
市局三楼大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局领导、自2018年3月12日以来任命的处长和副处长。
四、相关要求
1.请人事处梳理参与宣誓人员名单。
2.请办公室提前配备带有国徽的宣誓台,悬挂国旗,及时发放新式制服。
3.请信息办做好视频、音响等会务保障工作。
4.请宣传应急处对接媒体部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5.请参会人员统一穿新式制服。
其他不明事宜,请联系法规处黄晨晨,86438451,13587801068。
法规处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