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利权人、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浙市监财〔2020〕11号)规定,现将2021年度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管理)289.563 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请见附件1),请你们按照要求,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2021年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创造与保护管理)分配表
2.乐清市2019.07-2020.06授权发明专利补助清单
3.乐清市2019.07-2020.06专利维持费补助清单
4.乐清市2019.07-2020.06PCT申请补助清单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乐清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