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信息
辅酶Q10产品是一种维生素类物质,有助于心绞痛、心脏病和高血压病人的治疗,在美国具有较大需求市场。此前很长一段时间,该产品一直由日本钟渊化学工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钟渊化学)等国外公司所垄断。1996年,浙江医药股份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医药)开始进行辅酶Q10研究,2004年完成研发,将其核心技术进行了发明专利布局,并将生产的辅酶Q10产品推向国内外市场。
2010年10月28日,钟渊化学公司在德国杜塞尔多夫地方高等法院提起诉讼称,浙江医药的辅酶Q10生产工艺落入其专利权利保护范围。在诉讼过程中,浙江医药意识到辅酶Q10的市场主要在美国,欧洲市场在其销售市场占比较小,钟渊化学的真实目的是扩大美国市场,因此浙江医药密切关注钟渊化学相关专利在美国的申请情况。获悉钟渊化学相关专利可能在美国被授权后,浙江医药迅速行动,在其获得专利授权的同时提起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主张浙江医药不侵犯其专利权。
2011年6月17日,钟渊化学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向浙江医药在内的多家公司,以自己获得授权的辅酶Q10相关专利提起侵权诉讼。浙江医药经调查发现,该涉案专利从申请到公开再到授权,前后历经8年,经多次修改,新颖性和创造性较弱。因此,浙江医药决定积极应诉。
二、裁判结果
在诉讼过程中,浙江医药技术管理人员自始至终掌握着原始资料,在庭审过程中及时提供完整、准确的相关文件,从而保证了浙江医药方律师、证人在法庭上始终自信地回答质询、举证回击。在浙江医药有条不紊的攻势下,钟渊化学诉讼节奏陷入混乱,最终出现差错,以致在庭审前不得不更换律师团队。
2018年1月,美国德克萨斯州休斯敦地区法院就钟渊化学诉浙江医药辅酶Q10专利侵权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浙江医药生产辅酶Q10产品的工艺没有侵犯钟渊化学的专利权。浙江医药历时7年,在历经“337调查”、数次专利诉讼后,迎来了辅酶Q10跨国专利诉讼的最终胜利。
三、典型意义
一是建立预警机制,使公司能在面对知识产权纠纷时始终处于较为主动地位。浙江医药在国内成立了涵盖检测、生产、财务等环节的应诉团队,聘请专业律师团队作为应诉顾问,组织技术人员进行辅酶Q10相关检测实验,及时关注竞争对手知识产权布局情况。
二是在诉讼过程中积极观察,抓住对方漏洞,并乘胜追击。正是因为对钟渊化学相关专利的密切关注,才发现了涉案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较弱,及时启动专利无效宣传程序,变被动应诉为主动破局。
三是应诉团队的紧密合作,圆满完成组织协调工作。在对方诉讼团队进行现场检查和取样时,浙江医药负责人展现了良好的组织能力。在取证时,浙江医药出席的证人牢记律师强调的几个关键点,给陪审团留下了良好的印象。